太陽花攻占行政院案,今天二審改判魏揚等人有罪。當年太陽花學運領袖、民進黨副秘書長林飛帆說,「這是一個令人遺憾也難以贊同的判決結果」。
太陽花學運「攻占行政院」案,二審認定魏揚等7人明知行政院有拒馬、蛇籠及駐守員警,仍呼籲不特定的多數人占領行政院,有煽惑他人犯罪的故意,撤銷無罪判決,改判有罪。
林飛帆今天上午到高等法院和當時共同參與運動的夥伴一起等待判決結果,他下午透過臉書發文「這是一個令人遺憾也難以贊同的判決結果!」
林飛帆表示,2014年的318運動和323占領行政院事件都是整個「反服貿運動」的一部分。因為當時台灣公民社會的努力,才能讓台灣免於過去國民黨過度傾中而導致的嚴重後果。這些,放在6年後的今日回想起來,「我依舊認為是正確的,也是當時挽救台灣民主不得不的選擇」。
林飛帆指出,318案他們最終被地院與高院分別依「公民不服從」和「言論自由」判決無罪,而對323行政院案,他認為也應以同樣的標準檢視。
他說,此案法庭以「煽惑罪」等威權時期遺留下的不合民主社會常理的法律,作為判決有罪的依據,他認為「這樣的法律也是時候應該被檢討和修正」。
林飛帆表示,身為這個運動的參與者,他希望大家能夠記得這場運動裡還有許許多多沒有被看見的人,「是他們共同的努力,台灣才能免於馬政府將台灣鎖進一個中國的泥淖,讓今天的我們尚且能享有自由和民主的生活」。 (新聞來源:中央社/圖:蔡暉宏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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