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佔行政院判煽惑犯罪 太陽花領袖怒吼:違憲!

by 呂 品逸

文字撰稿:呂品逸
主圖來源:蔡暉宏攝

2014年太陽花學運期間,學生一度攻佔行政院,事後魏揚等人遭控煽動群眾,遭檢方依煽惑他人犯罪起訴。一審臺北地院雖判無罪,但二審卻逆轉判魏揚等人2到5個月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25日)再度開庭,魏揚及律師團強調沒有煽動犯罪,並指法條違憲;檢方則反擊指若判魏揚等人無罪,恐會形成特權,雙方劍拔弩張。

魏揚今天上午在最高法院前表示,事發當時佔領行政院,是長期以來累積的民怨導致,且「煽惑他人犯罪」這條法條是對言論自由的箝制,無論從法理、或是社會意涵來說都已經過時。

魏揚也說,今天開庭辯論的重點,是從憲法中找到人民抵抗權及言論自由的精神,並強調這已經不是個人的案件,而今天剛好是行憲紀念日,希望藉著這樣的辯論,讓臺灣在民主法治的思辨可以更進步。

而最高檢察署公訴檢察官朱朝亮則主張,若魏揚等人獲判無罪,「以後反空汙、反萊豬、反核食,民眾都可以衝入行政院、總統府,吃餅乾和喝飲料,法律卻沒辦法處罰?」

魏揚等人因學運期間涉煽動群眾佔領行政院,今在最高法院二度開庭。(圖:蔡暉宏攝)

檢方在起訴時指出,2014年太陽花學運期間,魏揚等人所屬的「黑島青」,透過臉書、擴音器等管道,號召群眾佔領行政院,已涉及煽惑他人犯罪,因此依法將魏揚等人起訴。

一審法官認為當時「黑島青」的行為是要提振抗議群眾的士氣、或是呼籲靜坐,因此判決無罪;二審卻逆轉,認為行政院是集會遊行禁制區,魏揚等人的行為並不具正當性,因此判眾人2到5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上訴最高法院,目前案件仍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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