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市府再批柯文哲子約違背母約 要前市府團隊好好回答清楚

by 敖博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圖片來源:民眾黨           

台智光合約吵不完,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殷瑋今(26)日質疑,據前台北市長郝龍斌與台智光簽的合約,柯文哲任內所簽警察局監視器子約,能夠收的費率是1436元,但柯所簽的卻是1684元,為何有價差?且子約有違背母約的疑慮,希望前市府團隊好好回答清楚。

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殷瑋,今天下午於北市府說明監視器相關爭議,表示母約第1條寫台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及營運案的評選須知,北市府所屬機關學校機構電路租用費率優惠方案,不應高於本府各機關既有,也就是100年度支付費率的95%,所規範的2M費率價錢是1512元,95%就是1436元,也就是子約不能高於1436元。

殷瑋說,根據母約所訂,子約能夠收取的2M費率是1436元,柯市府所簽訂卻是1684元,等同悖離母約,質疑當年為何將價格訂這麼高,造成人民的納稅錢因此多付出數千萬元,中間轉折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導致違反到母約?

殷瑋表示有幾分事實證據就說幾分話,這是北市府的自我要求,現在這部分只是在談2M部分,3M部分又是如何?這三天都在問前市府議價過程是如何?應要要說明清楚,違背母約的具體理由、中間轉折為何?跟業者談了什麼?難道不需要公開對外說明嗎?

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則回應,柯文哲任內所簽的子約,完全遵從母約的契約原則,絕對合乎合約的規範和精神,但每個局處在每個時間點的費率不可能一體適用、全都相同,因為所提供的服務範圍及內容有所不同,但所有內容都是在母約之下所簽訂,若有問題的話,為何蔣市府要用柯文哲時期的費率和台智光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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