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撰稿:蔣永佑
國民黨立委林奕華前服務處主任林廷霖因性侵女志工L女遭判刑3年10個月,他在去年犯案時,已擔任林奕華助理長達九年,主僕兩人關係匪淺,多年來地方上盛傳同樣姓林的兩人是表兄妹,林奕華也從不澄清,直到性侵案爆發後,林奕華使出神切割,外界才知道原來林廷霖是個「假表哥」。
此外,《毅傳媒》調查,林廷霖就讀中山大學政治研究所的碩士論文題目,寫的是「女性菁英政治參與之分析-以臺北市第十一屆女性議員為例」,當中自然少不了以林奕華做為模型進行分析,以及附加各式讚美,例如「拿下三萬七千一百九十八票的林奕華,30歲就當選議員,已擔任議員12年,堪稱是國民黨在大安、文山區青年從政的代表人物,形象清新,也曾高票當選過國民黨中常委,問政表現也明顯是國民黨內近幾屆新人中,最突出的議員。」
林廷霖在論文中,從各種女性主義對照多位女性市議員樣本,對女性在台灣參與政治之路進行分析。最後他選定自由主義女性主義作為研究理論基礎,並親筆寫下自由主義女性主義「理性」、「自由」和「平等」三大主張,論文中也不時出現「女權」、「女性自覺」等字眼,後來卻依然對L女犯下獸行,如今看來格外諷刺。
L女友人透露,慘遭性侵的L女原本一度猶豫是否報警?但友人一語驚醒夢中人:「說不定你不是第一個受害人!」讓L女決定挺身揪出這匹國會之狼。L女的顧忌絕非空穴來風,因為以林廷霖與林奕華關係之緊密,當時林男不僅負責地方經營及選民服務,林奕華還讓他出任如英華文教志工協會執行長,以及北市大安、文山區跆拳道委員會的主任委員,在地方上早已被視為林奕華的分身。
林廷霖除了專業領域獲林奕華委以重任,《毅傳媒》調查,兩人甚至在2011年3月10日,共同申請了「馬奕軍(MA YI MARCH)」的商標註冊,主要商品或服務名稱則定位在餐飲業。對照當時林奕華的政治生涯,正是她打著前總統馬英九「小馬哥師妹」招牌擔任台北市議員,「馬家軍」色彩極為濃厚之時,卻願意與林男共同註冊「馬奕軍」的商標,足見兩人無論於公於私皆是密不可分。
林奕華、林廷霖的二人一體,更呈現在兩人曾在文宣上合體,聯名向選民祝賀雙十國慶,完全打破了民代與助理上下從屬的界線;加上兩人當時都是單身,經常同進同出,種種都讓地方上私底下議論紛紛。但無論「雙林」的關係多麼濃到化不開,都抵不上政治現實,如今一個貴為國民黨立院書記長,一個卻是階下囚,想必林男也是點滴在心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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