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圖片來源:民眾黨臉書
前桃園市掌鄭文燦在市長任內疑涉貪,裁定500萬元交保,桃檢昨抗告成功,桃園地院今(9)日重開羈押庭,但最後裁定1200萬交保。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呼籲,應徹查7年前檢調搜集充足事證,卻沒有偵辦此案的原因。
黃國昌表示,這件事一定要追本溯源去調查,為什麼檢調7年前已進行必要蒐證,有了監聽譯文、看到提款金流、拍到照片,事證充足,卻沒有辦,當初是遇到什麼政治阻力?沒有辦法繼續辦下去,這才是要徹查的事。
黃國昌表示,另外鄭文燦拿了錢,為何在約一年後急忙退還,是否檢調偵辦的風聲已經走漏,有高人指點,要求趕快用借貸名義把錢給還回去。
黃國昌認為,若總統賴清德真的認為肅貪是當前政府重要的工作,必須要給大家一個清楚的交代。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