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抗告成功 第三次開羈押庭法官終裁定收押鄭文燦

by 敖博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圖片來源:CTWANT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疑似涉貪案,桃園地院日前二度裁定交保,分別是500萬跟1200萬元交保。檢方第三度提抗告,桃園地院今(11)日下午2點第三度開羈押庭,歷經4小時餘激烈攻防,法官最終在6點裁定收押鄭文燦。

原先鄭文燦6日交保後,7日曾透過LINE訊息發聲,與妻子共同署名,強調自己從政以來,公而忘私,不貪不取,是很珍惜的價值,他會在司法調查的過程,捍衛自己的清白,深深感謝大家的關心。

鄭文燦涉貪案,桃園地檢聲請羈押,在桃園地院兩次裁定交保,都契而不捨抗告,也都被高院撤銷原先交保裁定,發回桃園地院。

今天下午2點重開羈押庭,檢方仍由主任呂象吾、檢察官陳嘉義出戰鄭的3位資深律師陳永來、游琦俊與鄧翊鴻進行檢辯交鋒,最終法官裁定收押鄭文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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