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圖片來源:民眾黨直播、網路翻攝
民眾黨近日政治獻金爭議不斷,今(20)日下午再次召開中評會,邀風暴中心的三位當事人出席,但最後僅時任競選總幹事的黃珊珊出席,並說明近2小時。會後中評會主委李偉華受訪表示,中評會決議將黃珊珊停權3年,李文宗、端木正開除黨籍。會後新聞稿則清楚說明,黃珊珊停權3年僅停中央委員及立院黨團幹部職務,對不分區立委資格不受影響。
民眾黨中評會上周(16日)討論政治獻金風波的黨員懲處,開會2小時仍無結論,最後決議本周邀當事人黃珊珊、時任競總財務長李文宗,以及財務部委託的會計師端木正到場說明後,再進行議處。
最後今天再次開中評會,僅黃珊珊到場,說明近2小時後離去。會後由李偉華出面說明懲處結果。黃珊珊受訪時則表示,她已經說明完畢,尊重中評會的決議 。
民眾黨中評會也發布新聞稿,表示經民眾黨中評會評議,決定依本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36條規定,裁決黃珊珊以停權上限最高3年議處,並由中評會成立專案調查小組,若後續調查有涉入案情情節重大,將再行議處。同案競選總部財務長李文宗除名、黨員端木正除名。
民眾黨中評會表示,近日外界對於本黨處理中華民國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政治獻金款項程序相關爭議多有質疑,黨員黃珊珊身為本黨中華民國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競選總幹事,對於選舉所有行政業務應有最終核決之權利,惟相關申報作業存在多處瑕疵,除有政治獻金之「漏報」、接續的「短差」,以及後續的「涉虛報疑雲」等情事外,又有簽證會計師同時受任辦理記帳事務兼具記帳及簽證雙重角色的重大錯誤,已嚴重影響本黨黨譽。
民眾黨中評會表示,本案雖仍在臺北地檢署偵查中,但黃珊珊自1998年起數次參與競選活動,且曾任台北市議員、台北市副市長及現任立法委員,除對於我國政治獻金申報制度及細節具有豐富經驗,又具律師資格,應對政治獻金法、中華民國刑法等規範相當熟稔,卻仍使本黨陷入清廉問題之疑雲,顯已與本黨要求政治人物應高度自律之要求有所違背。黃珊珊與會答詢時,亦自承願意承擔政治責任。經本黨中評會評議,決定將黃珊珊停權3年(停止黨內中央委員及立法院黨團幹部之職務),並由中評會成立專案調查小組,若後續調查有涉入案情情節重大,將再行議處。
民眾黨中評會表示,同案競選總部財務長李文宗、黨員端木正違失情節重大,嚴重傷害本黨形象,予以除名處分。最後,針對本案引發支持者及社會大眾對民眾黨政治獻金帳務的質疑,民眾黨再次強調台灣民眾黨向來以正直誠信態度面對台灣民眾,本次事件發生後將記取教訓,重新檢討相關處置作為,避免瑕疵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