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幼兒園疑餵藥案 監院糾正新北市府三大違失 

by 敖博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圖片來源:網路翻攝           

葉大華、蔡崇義、林郁容三位監察委員今(22)日開記者會說明「幼兒園疑似餵藥及不當對待幼兒事件」調查結果並糾正新北市府行政調查未盡確實、醫事檢驗結果說明及就學安置處理失序,等三大違失。新北市府教育局發布7點回應,表示尊重監院提出相關糾正事宜,但深感遺憾。

葉大華指出,第一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明定,地方主管機關知悉違法事件時,應命幼兒園保存與事件有關的證據、資料,以利調查進行。但新北市教育局在知悉幼兒園疑涉違法及不當對待幼兒事件,雖在去年5月15日進入幼兒園,卻只進行例行的行政查核。

葉大華說,新北市政府卻未針對家長指稱疑似餵藥、不當對待等內容,透過監視影像、訪談釐清,也未留取監視器影像。之後在5月18日影像由新北地檢署查扣,教育局至今仍無法取得重要影像證據。且教育局稽查僅記錄4支監視器,但新北地檢署卻查扣13支,未確切掌握幼兒園監視器實際數量。

葉大華表示,新北市政府過去行政調查查扣監視器並攜回查看,是例行程序,但本案卻徒有稽查作為,行政調查在欠缺重要證據下作成結論,難以取信於眾,新北市政府確有違失。

葉大華指出,新北市教育局稱5月15日稽查時本來想查扣監視器影像,但接獲檢警通知偵查中不得對外透漏、希望不要打草驚蛇,才要稽查人員不要查扣監視器;但新北地檢署卻說,主責檢察官是教育局入園稽查後才獲悉此事,檢察官對教育局無指揮權,沒有要求不得查扣監視器,雙方各說各話。

葉大華說,第2項違失是事發後新北市政府僅交由幼兒園聯繫家長,待案情在媒體報導引發家長與各界恐慌後,教育局才在112年6月1日協調衛生局啟動採檢專案,並在6月5日入園執行,但仍交由幼兒園通知,部分家長在5月因已不信任園方將幼生離園,而未獲知採檢資訊。各項處理流程資訊紊亂及延宕,嚴重折損家長信心。

葉大華表示,第3項違失為新北市政府專案採檢16名幼生血液中的苯基巴比妥,並在112年6月6日召開專家會議,針對檢驗結果專家明確作出「檢出無法判定是否餵藥,僅能作為醫療照護參考」、「4位微量檢出不能完全排除其他干擾」等結論。

葉大華說,但檢驗報告還未向家長說明,新北市政府在112年6月8日召開記者會,將未經專家會議討論、非專案採檢的12名學童檢驗結果一同公布,稱28名學童有8名幼兒微量檢出,已違反幼照法、廢止A幼兒園設立許可,裁處最高罰鍰新台幣15萬元。

葉大華表示,當時行政調查尚未結束,實際裁罰3萬元是因涉及他案未通報、6萬元是涉及A幼兒園將停辦未申請,只有6萬元是以本案教保服務人員涉及對幼兒不當對待進行裁罰,記者會中的說法,顯與實際裁罰事實不符。

葉大華說,目前這案件還在新北地檢偵查中,時間也過滿久,希望新北地檢能就偵查狀況早日釐清,到底這13支監視器裡看到什麼,就能知道是否真的有餵食藥物。

新北市教育局則表示市府積極配合檢調單位調查,並於第一時間即刻啟動行政調查程序,針對幼生個別需求更以專案服務模式積極處理,於眾多社會輿情下,維護幼生及家長個人隱私與權益,力求確保對外提供正確資訊,針對監察院提出相關處理糾正,表示尊重但深感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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