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免影響國防外交經濟政策 卓榮泰:地方所屬學校電費等由地方政府負擔

by 敖博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圖片來源:網路翻攝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28)日在院會表示,新版財劃法修正後,為免影響國防、外交、經濟政策,不得不做必要調整,包含地方所屬學校電費、地方公有建設物的耐震改善經費等,將回歸地方自治事項。

卓榮泰在院會中強調,新版財劃法修正後,為避免影響國防、外交、經濟政策,政府不得不做必要調整,但中央115年度挹注各地方的各項財源不會低於今年,且是歷史新高,並確保調整後,屬於地方的教育、社福等基本設施都可以維持。

卓榮泰強調三項調整原則。第1重大施政項目,還是中央支應為主,第2中央、地方共同分擔的污水下水道、縣市管道路、漁港下水道、地方藝文等建設原則保留協助50%,但如果地方有困難,還是可以討論。第3地方所屬學校電費、地方公有建設物的耐震改善經費、部分廢棄物清理經費等,回歸地方制度精神。

卓榮泰更要求地方對於中低收入戶等弱勢族群需求,應該要從統籌稅款優先支應,避免影響弱勢族群。對於3項調整,並請主計總處向各縣市主計處人員詳加說明,配合處理,主計總處也會設計新的簡化流程,用最快速度來滿足地方。

卓榮泰強調,行政院對申請案或是計畫型補助款都是考量如何均衡台灣,如何協助財政級距比較差的縣市,從未有政治性考量,縣市首長可以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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