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撰稿:蔣永佑
台南地院法官朱中和因上班時間翹班到海邊釣魚、種菜,還不實申報加班費用遭同事檢舉,事後竟辯稱為「紓解壓力」才這麼做,經監察院9票全數通過彈劾並移送司法院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今天判決他罰款現俸1年約220萬,全案可上訴。
司法官訓練所26期結業的朱中和是原住民,2009年屏東縣瑪家鄉北葉國小應邀到中國成都參加「國際非物質文化遺產節」,卻沒錢買機票、護照費,朱中和得知後立刻捐款10萬元給學校拋磚引玉,一時傳為佳話,被形容是「善心法官」。
但日前司法院清查與富商翁茂鍾不當往來的法官,朱中和也曾與翁不當接觸1次、收了8次襯衫,因已是2010年9月20日的舊事,超過懲戒權行期間,所以司法院無從懲處。
台南地院約2、3年前接到檢舉,指稱朱中和上班期間常不見人,翹班去釣魚、種菜,並疑似浮報加班。政風單位於是開始跟監朱中和,四度蒐證到他不假外出,不是到海邊釣魚,就是去朋友的農田種菜,在法院工作時數寥寥可數,已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相關規定,情節重大,但朱卻辯稱自己需要「紓解壓力」才如此,且並未延宕工作,工作進度都有補上。
後來監察院彈劾文指出,朱中和「於正常上班時間不假外出,從事釣魚、種菜等與公務無關之活動,且具常態性,並加班不實,已嚴重違反《法官法》、《法官倫理規範》所定保有高尚品格、謹言慎行義務」,因此將送他司法院懲戒法院職務法庭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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