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撰稿:張欽
圖片來源:翻攝戴寧臉書
嘉義市無黨籍市議員戴寧,被控詐領助理費520萬餘元,一度獲法院裁定8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抗告,台南高分院以戴寧罪嫌重大、交保恐有串證之虞且交保金過低等理由裁定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嘉義地院今早開庭審理後,認定戴寧有羈押原因與必要,稍早裁定她羈押禁見。
連任3屆的戴寧,本月9日因涉詐領助理費遭檢調搜索並漏夜約談,隔天檢察官以戴寧有串證之虞等理由,向嘉義地院聲請羈押禁見,但法官審理後裁定她80萬元交保,檢察官不服提抗告。
台南高分院認為,戴寧涉嫌詐取議員助理補助費高達520多萬元,涉最輕本刑7年以上重罪,原審法官竟裁定80萬元交保,又無法說明交保足以取代羈押處分以防止戴寧逃亡的理由,因此裁定撤銷發回更裁,嘉義地院收到裁定後,立即通知戴寧今早天9時30分出庭。
合議庭今天審議後認為,根據多名證人證述、銀行存摺、監視器錄影畫面等證據資料,確認戴寧涉犯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嫌重大,而原審認為沒串滅證可能,且戴寧辯稱「助理是父母所聘用」,此部分有待傳喚她的父母查證,而戴寧與證人有親屬關係,且涉詐金額達521萬餘元,嘉院僅裁定80萬交保,且未說明如何確保不串證、逃亡等理由,因此改裁定羈押禁見。
對此,戴寧委任律師表示,會提出抗告,明早會把抗告書送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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