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今(30日)開會,討論日前萊豬表決時,林淑芬、江永昌、劉建國等3名黨籍立委跑票等議題;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會後說明,除送中央黨部當作提名參考,黨團決議對他們予以停權3年、罰3萬元。
立法院會24日處理萊豬行政命令及相關法案,朝野上演表決大戰;表決過程中,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江永昌、劉建國發生棄權沒投票的情形。
民進黨團今天召開黨團會議,總召柯建銘會後接受媒體記者訪問說明結果;他表示,這一切都照程序來,而昨天紀律小組開完會,今天送到黨團會議報告,有些部分確定後,就照程序處理。
柯建銘說,今天的結論可分為2個部分,第一是依據黨團組織規程第31條規定,這毫無疑慮送中央黨部當作提名參考,接下來看中央黨部如何處理。
另外,柯建銘說,根據黨團組織規程第6條及第30條規定,黨團內部就可以處理,包括動員辦法中罰錢的部分(新台幣3萬元),內部都處理了;第30條情節比較重大,就是停黨團內部的權利,這包括可以選擇委員會、當黨團幹部的權利,黨團會議決議停權3年。(文:中央社/圖:余春暉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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