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撰稿:新聞中心
圖片:毅傳媒資料照片,圖為石木欽,翁茂鍾捲入石木欽案爆案外案,遭羈押禁見 。
捲入石木欽案的富商翁茂鍾,因內缐交易案遭判刑,卻在服社會勞動時打通公務員關節,由警方包庇換爽差。
台南地檢署今天凌晨聲請羈押翁茂鍾與前麻豆分駐所副所長楊博賢,台南地院今天下午4點召開羈押庭,晚間認定翁、楊2人涉及偽造文書的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檢方查出,2012年間,翁茂鍾涉及共同炒作佳和公司股票及填製不實會計憑證,遭高院判刑1年確定,當時負責執行的北檢囑託南檢代為執行,翁因符合社會勞動規定,因此並未入監。
檢方諭令翁茂鍾到麻豆分駐所從事2196小時的勞動服務,而他被分派的任務是簡單的掃地清潔。沒想到,翁在過程中幾乎沒現身,卻能神通廣大的只花9個月就宣告「執行完畢」,等於每天在分駐所「上班」8小時,儼然天方夜譚。
高檢署進行調查後,懷疑翁茂鍾勾結警方放水,長期在登記簿上造假,檢察長邢泰釗近日密令南檢偵辦。
檢方昨大軍壓境展開約談行動,除了將涉案官警交保,同時說服法院收押翁、楊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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