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警護航免服社會勞動 翁茂鍾遭聲押

by 謝 幸恩

文字撰稿:謝幸恩
主圖來源:毅傳媒資料室

富商翁茂鍾不當籠絡司法人員案,竟有重大突破的案外案!高檢署調查發現,翁曾因違反《證交法》遭判刑1年確定,經准易服社會勞動執行完畢,然卻有多名公務員涉包庇翁,在易服勞動執行部分作假,台南地檢署約談翁及時任麻豆分駐所副所長楊博賢等人後,今(2日)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翁、楊兩人。

2012年間,翁茂鍾涉及共同炒作佳和公司股票及填製不實會計憑證,遭高院判刑1年確定,當時負責執行的北檢囑託南檢代為執行,翁因符合社會勞動規定,因此並未入監。

檢方諭令他到麻豆分駐所從事2196小時的勞動服務,而他被分派的任務是掃地、清潔。沒想到,翁在過程中幾乎沒現身,卻能神通廣大的只花9個月就宣告「執行完畢」,等於每天在分駐所「上班」8小時,儼然天方夜譚。

高檢署進行調查後,懷疑翁茂鍾勾結警方放水,長期在登記簿上造假。檢察長邢泰釗近日發交南檢處理,更在昨日(1日)出動11名檢察事務官南下協助辦案,為了避免消息走漏,南檢由檢察長葉淑文親自督軍偵辦。

檢察官約談翁茂鍾及10多名官警後,認為確有造假之嫌,且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翁茂鍾及已退休的麻豆分駐所副所長楊博賢兩人,部分官警則獲交保,全案朝偽造文書及貪汙方向發展。

原本被判1年徒刑的翁茂鍾,這次不但遇上聲押危機,還可能因為前案走後門,面臨社會勞動遭撤銷,必須入監服刑的囧境。據了解,翁茂鍾近日在媒體上大撒幣,也接受不少媒體訪問,試圖洗白自己的形象,但此時爆發勾結案,無疑狠狠打臉了自己。

高檢署痛斥,易服勞動制度,竟遭翁茂鍾等有心人扭曲濫用,而不肖公務員涉嫌刻意為翁茂鍾量身定做,虛偽作假,逃避刑罰制裁,破壞制度,已經嚴重斲傷司法公信力。高檢強調,此案惡性重大,南檢必從嚴、從速偵辦,以維司法綱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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