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將賣情資給軍火商爽領18% 執行署3週討回打敗退輔會

by 謝 幸恩

文字撰稿:謝幸恩
主圖說明:退役中將林勤經。翻攝自調查局外逃通緝犯查詢系統

退役中將林勤經涉嫌洩漏國軍指揮系統「博勝案」情資給軍火商,2007年退伍赴美,2014年被依《國家機密保護法》通緝,雖然退輔會已依法停止其優惠存款權利,但林鑽了修法時間差的法律漏洞,前後已領走優存203萬餘元,退輔會拖了7年還討不回半毛錢,直到今年8月,才把案件移送到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執行官耗費不到3週的時間,就追回林溢領的203萬餘元。

今年73歲的林勤經,為前總統陳水扁執政時的資通將領,主導台灣向美國採購攸關參謀本部、三軍司令部重要指管通資情監偵系統(C4ISR)的「博勝案」。

檢調發現,林勤經2007年退伍赴美後,涉嫌將「博勝案」第2階段的經國號戰機偵照影像系統維修工程標金、規格等,事先讓軍火商知悉,影響標案結果。

2014年間,高檢署依《國家機密保護法》對林勤經發布通緝,時效自2007年7月算起25年,至2032年7月止,一度傳出林2014年到2015年間有意返台到案,不過至今仍無下文。

而林勤經遭通緝後,國防部立即取消林2014年下半年的半年退俸,但上半年的退俸已核發,總計林多領了4年半優存,共計約203萬餘元。但退輔會花了7年多時間追討不回,遲至今年8月11日才把案件移送到台北分署。

台北分署指出,受理案件後火速調查林勤經的名下財產狀況,並核發扣押命令,銀行也向分署回覆,林現有的帳戶存款可做足額扣押,因此在今(30)日核發執行命令,命銀行將扣押款項解繳分署已收取入庫,整段過程耗費不到3週。

為何退輔會花了7年時間,追不回來半毛錢,而行政執行署卻能夠火速討到錢呢?問題就出在於,立法院2016年底修訂的《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2019年修訂的《國家安全法》,雖納入追繳機制,卻明定須「判決確定」的但書,礙於現行法令的缺陷,因此國防單位對此莫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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