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員工婚前一週遭資遣 電競商「婚姻歧視」挨罰30萬

by 李 定宇

文字撰稿:李定宇
主圖說明:美商海盜船遭勞工局開罰30萬元。新北市勞工局提供

「害我婚假都沒了,也沒有心情度蜜月!」生產電競設備的美商「海盜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去年於某員工結婚前夕,以業務性質變更為由將其資遣,這名員工不滿下向新北勞工局投訴,勞工局認定該公司涉及就業歧視,依就業服務法開罰該公司30萬元。勞工局強調,對於侵害勞工權益的違法雇主,最高可罰150萬元。

新北市勞工局去年接獲任職於「海盜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小美(化名)申訴,她表示,4月份告知主管將在8月結婚,但7月底時公司竟通知她因擔任售後服務助理將縮減人力,考量她工作量最少,因此依勞基法「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為由,在小美結婚前一週將她資遣。

小美不滿結婚前被公司資遣,損失婚假等相關權益,因此對公司提起婚姻歧視申訴。勞工局介入調查後發現,該公司售後服務部門持續營運,仍有對外招募相關職缺,且小美工作量多寡是由公司分派。公司管理人員更證稱小美工作經驗豐富且表現優異,該部門中僅選擇小美被資遣顯不合理。

該公司主張資遣的理由逐一被新北市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推翻,認定該公司片面終止勞動契約與小美即將結婚有關,構成「婚姻歧視」, 因此依違反就業服務法開罰30萬元。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對僱用員工不得以性別、婚姻等任何理由予以歧視。單身條款、禁孕條款等都不可行,且雇主從招募、甄試開始,乃至薪資、陞遷到退休、資遣等階段,都不可給予不利對待,對於侵害勞工權益違法雇主,最高可處15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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