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時中。指揮中心提供

秋冬專案入境需陰性證明 3情形可免

by 胡 肇芳

(文/毅傳媒綜合報導;圖/指揮中心提供)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5日)宣布新增5例武漢肺炎(案620至624)境外移入病例,分別是3例印尼籍以及2例菲律賓籍,皆無症狀且檢疫期滿採檢確診。

指揮中心表示,案620、621、622皆為印尼籍女性,年齡介於30多歲至40多歲,於11月10日自印尼來台工作,入境後至集中檢疫所檢疫,迄今皆無症狀,11月23日進行期滿前採檢送驗,皆於今日確診,目前住院隔離中。由於3名個案皆無症狀,且檢疫期間未與他人接觸,因此無匡列接觸者。

指揮中心指出,案623、624皆為菲律賓籍,分別為20多歲女性及30多歲男性,於11月10日、11日自菲律賓來臺工作,入境後至集中檢疫所檢疫,迄今皆無症狀,11月23日、24日進行期滿前採檢送驗,皆於今日確診,目前住院隔離中。由於2名個案皆無症狀,且檢疫期間未與他人接觸,因此無匡列接觸者。

另外,指揮中心表示,國際COVID-19疫情嚴峻,加上聖誕節、寒假、春節將至,預期返臺旅客數增加。為確保同班機旅客、機組員及國內社區的防疫安全,自今年12月1日起實施秋冬防疫專案,請來臺旅客登機前配合出示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

指揮中心指出,境外檢驗的目的,在於讓航空公司於旅客登機前可瞭解旅客個人健康狀況,並依據旅客防疫風險,於機上採取適當預防措施,降低傳播風險。此外,如入境後才採檢,亦可能造成大批旅客在機場滯留等待採檢,增加感染機會。

指揮中心進一步表示,若旅客登機前無法出示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但符合以下3種情形,不予裁罰。(適用對象包括本國人、持居留證之外籍人士及持居留證之陸港澳人士;不適用經臺轉機旅客)

1、緊急協處:例如奔喪(限二親等以內)、探視重病親屬(限二親等以內)、緊急就醫專案等,請旅客於航空公司報到(check in)時主動切結及檢附佐證文件(死亡證明書、病危通知書、診斷證明書等),並依航空公司安排機上指定區域搭乘;入境時須自費接受採檢。

2、來自無法自費篩檢國家:包括大洋洲(吐瓦魯國、紐埃、斐濟及東加)等;請旅客於航空公司報到(check in)時主動切結,並依航空公司安排機上指定區域搭乘;入境時須自費接受採檢。

3、部會專案經指揮中心同意:如必要且短期公務商務行程,並於境外採取適當防疫措施,請旅客於航空公司報到(check in)時主動切結及檢附經報准等佐證文件,並依航空公司安排機上指定區域搭乘;入境時依專案核定之防疫檢疫措施辦理。

指揮中心說明,若旅客無法出示3日內核酸檢驗報告,且未符合上述情形即逕自返臺,除仍須依航空公司安排機上指定區域搭乘,入境時須自費接受採檢外,後續不得申請防疫補償,並將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及第69條,處新臺幣1萬元至15萬元罰鍰。如經確診COVID-19而有傳染於他人之虞者,亦須負相關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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