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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沒領到紓困金別哭!金管會:個人貸款、卡費可延半年再繳

by 黃 彥宏

文字撰稿:黃彥宏
主圖說明:信用卡示意圖。翻攝pixabay圖庫

為因應疫情對經濟影響,政府今(4)日已發放「個人紓困金」,快速撥款入帳。金管會3日也表示,已先後於去年2月18日、5月29日及12月25日函請各銀行,對「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者,提供緩繳、延期等措施,如今因應疫情擴大的紓困,將再次放寬、延後應繳款期限。

金管會表示,已就「個人金融」產品,包括: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信用卡款項等,提供緩繳或展延3至6個月等措施,原本這些措施的受理期限,將於今年6月底屆至。

不過,金管會考量,疫情對部分民眾的經濟活動、債務償還能力仍有所影響,故在1日時,邀集銀行公會及相關銀行進行討論,協調銀行把信用卡、其他個人貸款的債務協處機制,擴展受理期間至今年12月底。

政院日前召開疫情會議,提出許多紓困措施。圖:毅傳媒資料室

金管會新通過的債務協處機制,詳細內容5點如下:
一,協處機制適用對象:受疫情影響還款困難的民眾, 由銀行來判斷與審駁辦理。

二,協處機制產品範圍:個人金融產品(包括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信用卡款項等)。

三,協處措施:「信用卡款項」的部分,信用卡帳單的應付帳款,得申請緩繳3至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違約金及循環利息。「其他個人貸款」部分,本金或利息得申請展延3至6個月,展延期間免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

四、 協處機制期間:受理申請期限由2021年6月底止,延長至2021年12月底止。

五、 在個人信用紀錄方面:展延期間個人信用紀錄不受影響。

金管會進一步說明,民眾如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者,可於受理期限內向銀行申請緩繳或展延3至6個月,倘已經申請過展延的民眾,如仍持續受疫情影響者,亦可在上述期限內再向銀行提出申請。

據銀行局統計,此措施從去年初施行到今年5月底,各式個人貸款的展延件數約5.8萬件、展延金額約2800億元,信用卡款項緩繳則有5萬件。金管會也說,盼疫情期間,銀行能支持客戶渡過疫情衝擊,亦在符合內控原則下,儘量採行線上方式辦理,保護客戶,也保護行內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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