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撰稿:謝幸恩
主圖說明:前公務員懲戒委員長石木欽,毅傳媒資料照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懲戒案,職務法庭昨日原定視訊在押的佳和實業董事長翁茂鍾,未料監察院代表一開庭就聲請合議庭迴避審理,審判長也立即中止審理後退庭,創下人民參審遭聲請迴避的首例。
不過,有法界人士質疑,監察院使出「拖延戰術」的用意,恐怕是等押期將屆滿的翁茂鍾若交保獲釋,逼不到庭的石木欽出庭,進而與翁茂鍾在庭上展開「直球對決」,也傳出這招戰術,似乎是當時提出再審查案的監委高涌誠所指點。
這起石木欽懲戒案在法界備受關注,最初由監委王美玉、蔡崇義及林雅鋒對石提出彈劾,去年6月19日審查後決議不成立,依法限王、蔡、林其中2人,10日內提出異議,最後由王美玉、高涌誠提出再審查提案。
石木欽在訴狀上主張,從監院移送資料無法得知王美玉等人提出異議的確切時間,也無法得知高涌誠究竟如何接辦彈劾案的事實,顯然違反《監察法》,況且監院也不願給予職務法庭資料,似乎迴避法院監督。
石木欽也控訴,《公務員懲戒法》規定時效最長10年,若以彈劾案文送達法院的時間往前回溯10年,2010年前追懲時效完成,監委卻把1997年到2017年長達20年的事件,認違反《法官法》且列入同意彈劾範圍,根本是羅織犯罪。
上月29日首次開庭前,合議庭成員由臨床心理師蘇淑貞、台大教授柯格鐘為參審員,及審判長吳景源等3名職業法官共組。民間司改會曾喊話不得免議判決、不得審結,這番「未審先判」的論調,令吳景源怒斥「指導審判不是好現象」。
而開庭當天,審判長吳景源曾詢問有沒有要聲請迴避,身為移送機關的監察院代表陳先成,當時說無迴避必要;未料,昨日言詞辯論庭時,陳先成一開庭就要求聲請合議庭迴避,吳景源當下諭知,待別的合議庭就迴避案作出裁定,原本接受遠端訊問的翁茂鍾,也深感錯愕,一句話都沒說就中斷訊號。
未來迴避案裁定結果出爐後,若監院聲請遭駁回,雖仍可抗告到懲戒法院二審,全案持續拖延下去,仍未進入實質審理,屆時石木欽懲戒案的宣判時間也恐會往後推遲。
而且,無端被牽連的翁茂鍾律師吳孟勳(最高法院院長吳燦之子),因認監察院調查損及其名譽,日前向監察院請求國賠100萬元,另要求監委王美玉、高涌誠連帶求償100萬元,本案也將在周五展開言詞辯論庭,若監院再拖下去,真相恐怕越難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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