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撰稿:謝幸恩
主圖說明:前總統府祕書長蘇嘉全。毅傳媒資料照
國民黨去年爆料民進黨立委蘇震清與叔叔、前總統府秘書長蘇嘉全,私帶國營事業人員訪印尼,更公布外交部駐印尼代表處的電報密件,而遭到蘇氏叔姪控告當時揭露該案的國民黨文傳會主委王育敏等人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今(27)日偵結,認為國民黨接獲的外交電報內容與正本相符,給予不起訴處分。
北檢向外交部調閱該封電報影本,發現兩封電報的標題、內文大抵相符,不過蘇嘉全私訪印尼時間應是2016年,並非該封檢舉電報上載明的2017年,藍營等人依據檢舉人提供的資料進行評論,是可受公評且無虛構事實的誹謗犯意,因此挨告的王育敏、副主委黃子哲、北市議員羅智強、游淑慧處分不起訴;另,當時引用電報內容作評論的律師葉慶元、媒體人陳鳳馨也同樣不起訴。
去年7月20日,藍營召開記者會爆料,公布外交部駐印尼代表處有關「新南向政策」的電郵密件,內容為印尼處2017年回報外交部指揮「我國營事業已遭中間人控制,意圖將政府部會及駐外館處排除在外、個別擊破,以遂其個別私利」。
這起外交部電文門事件中,更直接點名蘇嘉全、蘇震清叔侄倆,疑似為損及我國整體對外經貿談判籌碼及外交效益的涉案相關人士。
國民黨另指控,蘇震清在2017年8月偕中油、台糖、台鹽及唐榮等相關國營事業一級主管,同行的另有4位立委,一行人私訪印尼副總統卡拉,卻未事先知會外交部及經濟部,蘇震清當時不但拒絕印尼處人員協助,連蘇嘉全辦公室在隔了一個月後帶著立法院長游錫堃出訪印尼時,也致電印尼處「不需要協助」,企圖架空外交駐地辦事處職能。
同年的11月、12月,台糖事業部長左希軍及甫接任經濟部長的王美花,各自率團訪印尼並會晤印尼農業部,及台鹽與印尼當地企業簽署合作備忘錄,也全未通報印尼處人員,似乎有意排除駐外館處的參與,而遭疑其中有利益輸送問題。
高檢署去年認為蘇家叔姪倆私訪印尼有詳查必要,因此將相關資料、單據、出入境證明,正式發交給北檢、士檢、屏檢分案調查。
蘇嘉全也為此請辭上任不到3個月的總統府秘書長,當時蘇震清則因遭控收受前太流董事長李恆隆賄賂,來協助護航SOGO百貨經營權,而捲入史上最大的立委收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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