剁母頭重審!性侵13歲女 法官又輕判【弒母番外1】

by 李 定宇

文字撰稿:項程鎮
攝影記者:余春暉
美術設計:林佳欣、姜峻傑

2018年梁姓男子吸毒後狂砍母親37刀,還將母親頭顱砍下後丟到社區中庭,變態行徑一審判處無期徒刑,不料上訴二審改判無罪,消息傳出引發民眾痛罵,司法公信力大打折扣,最高法院趕緊撤銷判決,高院本月8日進行接押庭。承辦此案的高院法官陳筱珮合議庭判梁男無罪,也使外界重新檢視審判長陳筱珮是否還有其他離譜案件。

陳筱珮過往針對周玉蔻、太陽花學運等許多判決都引起爭議。《毅傳媒》更發現陳筱珮一輕判案例,男網友與少女發生關係後,網友辯稱不知少女僅13歲,陳筱珮合議庭竟然相信,因此「對未滿14歲男女性交罪」最重10年刑期,改判為緩刑3年。就連法界人士都相當傻眼,直呼判決過輕!

殺人竟判無罪 引發社會反彈

「吸毒有罪、殺母親有罪,吸毒後殺母親卻無罪?」桃園梁男2018年吸毒後持刀狂砍母親,還將母親頭顱剁下丟到社區中庭,泯滅人性行為一審法官重判無期徒刑。但二審陳筱珮合議庭卻因梁男犯案時吸毒處於「脫離現實」狀態,今年8月改判無罪。兩個犯罪行為合在一起反而無罪,引發社會質疑聲浪。

梁男罪大惡極竟逃過法律制裁,網友痛批「台灣司法界的污點、這個法官問題很大」,民怨沸騰後最高法院趕緊將此案無罪判決撤銷重審,本月8日高等法院將決定是否羈押梁男。 不過,陳筱珮的歷來判決爭議,也一一浮上檯面。

梁男 (圖中)本月8日高等法院將再開接押庭決定是否羈押。(圖:余春暉攝)

性侵13歲女 僅判緩刑3年

《毅傳媒》記者調查發現,高等法院今年8月31日審結一起網友性侵案,被告黃男兩度與年僅13歲的國二女網友發生性關係,一審判決男網友8月徒刑,上訴後,二審竟僅宣告緩刑3年!讓知情的司法界人士相當震驚,而負責帶頭審理的高院刑事第四庭審判長,就是才剛判弒母剁頭案逆子梁男無罪,引發全國譁然的陳筱珮。

高院判決指出,男網友阿明上網玩網路遊戲時,認識念國二的女網友小茹,約好到小茹家見面相認,兩人一時性起,決定偷嚐禁果,阿明先將手指插入小茹私處,再要小茹替他口交,兩天後,阿明和小茹又再次做了這件害羞的事,本以為偷嚐禁果神不知鬼不覺,不料仍被小茹的父母發現,氣得向警方報案,檢方依違反刑法第227條「性侵未成年人罪」提起公訴。

庭訊時,阿明雖然承認和小茹發生性關係,卻推說不知道小茹的真實年齡,辯稱只知道小茹念國二,應該是14或15歲,不過她的說法馬上遭小茹打臉,小茹向檢警表示,她不但告訴阿明自己念國二,還說過自己只有13歲,但阿明還是要和她一起做害羞的事,不知道阿明為何否認知道她13歲。

採信犯嫌辯詞 替犯嫌找理由

令人驚訝的是,陳筱珮合議庭竟採信阿明的辯詞,不顧小茹在檢警訊問時,曾強調向阿明說過自己13歲,合議庭還指卷內沒有其他證據,能證明阿明犯案時,確實知道小茹未滿14歲,且認為小茹在案發時,雖才13歲,但差2個月就滿14歲,很難從外貌、身形判斷是否未滿14歲,合議庭甚至另替阿明找理由,認為按照我國的國中學制,國二生確實可能滿14歲,所以阿明主觀上認為小茹滿14歲,也是合理的。

陳筱珮合議庭推翻小茹的證詞,還把責任推給檢方,認為檢察官也持一樣的看法,因此讓阿明從原本觸犯刑法第227條第一項「對未滿14歲男女性交罪」須「處3年以上、10以下」的徒刑,改為觸犯第227條第三項「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男女性交罪」,法定刑期大幅降到「7年以下」,不少檢察官得知後都相當傻眼。

至於阿明的量刑部分,陳筱珮合議庭考量阿明承認犯行,且有悔意,依兩個性侵罪各判處5月徒刑,並定執行刑為8月,另外由於阿明已和小茹及父母,以55萬元達成和解,且付完和解金,加上小茹又原諒阿明且不再追究,合議庭擔心阿明入獄後,可能加深犯罪惡習,因此宣告緩刑3年及保護管束,不少司法官聽到判決結果,直呼判太輕。

性侵僅判緩刑 律師批太離譜

「這判決太離譜了吧!」專辦性侵案件前檢察官、現任律師鄭嘉欣說,被告阿明知道少女僅國中二年級小茹,卻供稱不知她13歲,被告了解少女僅是發育未完全少女,因此不敢性器交合只敢指交跟口交,但這對少女身心危害更大,怒批「被告的行為實在是太噁心!」

鄭嘉欣表示,法官在少女年齡認定上就犯錯誤,之後找不到刑法59條來認定被告其情可憫之處,卻又讓被告緩刑,有一種法官自己在打自己臉的感覺。這樣判決明顯法官同情被告,也認為少女及父母接受和解金。但法官仍應多加審酌被害人年紀,未滿14歲更應受刑法嚴加保護。

輕判性侵女童 引白玫瑰運動

2010年9月間的白玫瑰運動,28萬民眾參與連署,上萬民眾到總統府前遊行,抗議最高法院輕判性侵女童案,要求汰換不適任法官及重視兒童人權,司法院為此歸納上千到上萬件判決數據,建置妨害性自主、殺人等罪的量刑系統,提供法官判決時參考,不料這些努力,日前遭高等法院審理一起人神共憤的弒母剁頭案而破功。

有資深司法官認為,本案量刑過輕,荳蔻年華少女慘遭男網友蹂躪,訴諸司法主持正義,卻只以緩刑輕輕帶過,很難發揮預防矯治效果,也與社會情感有落差,嚴重影響司法的公信力和社會觀感,另有司法官認為,二審判得這麼輕,難道不怕白玫瑰運動再起,對本案判決結果感到不可思議。 另有律師認為,阿明和小茹相處已有一段時間,如阿明推說完全不知道小茹的真實年齡,從經驗法則來看,實在不可能,法官卻選擇採信阿明的說法,需要有更多的理由才能服人,否則難免遭外界質疑是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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