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度伸魔爪性侵女科員 副典獄長辯「活絡經脈」重判8年

by 張 欽

文字撰稿:張欽
圖片來源:擷自宜蘭監獄官網

宜蘭監獄前副典獄長林祺源,被控於2015年任職期間,假借「治療痠痛、活絡經脈」名義,要求已婚女科員脫衣幫她按摩得逞後,進而陸續3次指姦對方,女科員雖畏懼上司而隱忍,但得知還有其他女同事也疑似受害,才鼓起勇氣提告,林男雖辯稱只是幫女科員「活絡經脈,協助吐納」,但法官認為林在狡辯,最高法院日前依3個強制性交罪合併判林男8年徒刑定讞,近日將發監執行。

這起監獄醜聞發生在2015年間,林祺源(59歲)於同年7月間擔任宜蘭監獄副典獄長兼性騷擾申訴處理調查小組召集人時,見被害女科員晚上6時許還在加班,就上前宣稱自己學習多年民俗療法,可以幫她治療痠痛,女科員不敢拒絕長官美意,就依指示躺地上,將上衣拉到胸口、褲子拉到髖骨部位讓林男按摩,林男見有機可趁,直接伸出魔爪以手指性侵得逞。

女科員被指姦後嚇得驚慌失措,不敢聲張,之後2次受害,也是在辦公室落單時,遭林男以相同手法性侵,她因為畏懼長官權威,不敢反抗,其中一次,林男按壓她胸部時宣稱要除硬塊,她痛得大叫卻被林警告,「不准出聲,否則揍妳!」,女科員擔心被揍而隱忍,但後來得知還有其他女同事也疑遭林男侵犯,同年11月決定鼓起用氣,控告林男性侵。

法院審理時,林祺源雖承認前後3次在辦公室內,叫女科員躺在地上解開內衣,再用手「從心臟滑到腹部肚臍按壓約十幾分鐘」,但堅稱沒性侵,只是幫她「活絡經脈,協助吐納」,況且,發生現場在辦公室,女科員若被非禮可以隨時呼救,但她沒求救,事後2人互動也很正常,女科員還曾經主動跟他太太噓寒問暖,甚至跟太太說要找他學民俗療法,證明女科員指控不實,一審法院採信林男說詞,判他無罪。

全案上訴高院後,高院法官認為,女科員的證詞並無瑕疵,林祺源也沒有醫療或經絡理療相關證照,卻宣稱舒緩痠痛幫女科員按摩,且女科員的2名同事證述,女科員談到受害過程時情緒非常激動,精神鑑定、心理諮商也都證明女科員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合議庭根據所有卷證資料及證人證詞等綜合判斷,認定林男以按摩為由,誘使女科員以為在接受治療,卻性侵女科員3次,前年依3個強制性交罪改判林男8年,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定讞。

至於民事求償部分,高院日前判林祺源要賠女科員90萬元、女科員丈夫30萬元慰撫金,共120萬元,全案確定。此外,林男已在案發後調任法務部矯正署安全督導組簡任視察,後來被監察院彈劾後,2016年經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現懲戒法院)判決撤職、停止任用公務員1年,林男2度提再審均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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