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撰稿:蔣永佑
攝影記者:林玉偉
士林地院前法官陳梅欽因遭檢舉7年內名下出現1537萬餘元不明財產,又涉嫌詐領加班費6136元,今年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財產不明來源罪及《刑法》詐欺取財罪嫌起訴。今天士院首度開庭,陳梅欽除否認犯罪,表示自己所有金錢來源都是薪資和哥哥委託他照顧母親的費用,檢方起訴內容猶如「國王的新衣」,明明沒有卻說有。
陳梅欽因虛報加班及言語騷擾女下屬,經監察院彈劾後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遭判決免除法官職務,而在全案爆發前兩年,自士林地院民事庭法官轉任律師。原本他對於自己涉貪並未聘請律師,但因他涉犯的是五年以上的重罪,依法不能替自己辯護,士院一度還替他準備了公設辯護人,但他今天開庭時已有委任律師陪同。
據檢方起訴書指出,陳梅欽遭檢舉2012、2016年承審案件時收賄,法務部廉政署因此於2017年為此立案調查,經比對陳梅欽和妻子的銀行帳戶,發現自2012至2018年間,共有1537萬餘元財產來源不明。
今天開庭時,陳梅欽依然否認所有犯罪,並說明自己7年來收入2000多萬,分別是自己法官年薪約200萬,加上他因為負責照顧母親,哥哥每月給他10萬,一年120萬,自己所有的錢都是從上述兩種收入中,提領出來存進房貸扣繳和妻子家用帳戶,或供其他日常開銷。
陳梅欽也批評檢廉對這些跡證視而不見,只看到存他存入,不看他提出,並當庭提供自己的銀行和郵局帳戶,證明相加起來存款只有十幾萬,怎麼看都看不出檢方說的1500多萬不明財產在哪?根本是明明沒有卻說有的國王新衣。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