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批蔣萬安「監視器案預算」多增9千萬 蔣萬安:一切法依規定與合約編列預算

by 敖博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圖片來源:蔣萬安臉書           

台北市監視器採購弊案,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認為這事件怪怪的,還批評蔣萬安上台後,預算多編了9000萬元。蔣萬安則回應,一切依法依規定,以及依相關的合約來編列預算。北市府也幫腔本案費率是由柯文哲定,藍白前後任市長互踢皮球。

柯文哲表示本案在郝龍斌時代就簽了,一簽25年,他任內很想解約但法律上沒法解約。柯文哲並用他離開市府最後一份簽的公文「財團勾結議會、詐取國家錢財」為此事下註解,並批評蔣萬安任內還增加9000萬預算。

蔣萬安今天出席112年國中小學生Scratch貓咪盃創意競賽頒獎典禮,受訪時則表示一切都是依法依規定,以及依相關的合約來編列預算。蔣萬安強調,柯文哲也很清楚,還有包括議會的但書,以及設備的增加,合約包含母約還有民國106年的子約。

台北市北市府副發言人李政軒則反批柯文哲,每月3M傳輸費率2200元的費率案及民國106年警察局監視器網路費率的協議都是柯簽的,並請柯文哲不要選擇性遺忘。

李政軒說明,依據柯市府任內106年及110年議定費率,2M傳輸費用每支攝影機每月為1476元、3M費用為2200元,警察局編列今年5.5億預算,至於去年預算4.6億則是柯文哲任內所編列,增加的原因是蔣市府依照111年柯文哲任內的議會決議但書,將網路傳輸全面從2M升級為3M,加上監視器數量也提升,預算才會增加,價格也是依照柯市府時期所設下的協議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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