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抗告成功 柯文哲涉京華城案將再開羈押庭

by 敖博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圖片來源:CTWANT           

柯文哲涉京華城案,台北地檢署朝貪汙治罪條例圖利、違背職務收賄罪偵辦,柯文哲獲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無保請回。北檢昨(4)日抗告,台灣高等法院審閱卷證後,今天傍晚撤銷柯文哲原裁定、發回北院。

北院前日未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是認為柯非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的與會人員,無法直接知道開會情形,自身也無相關專業,檢察官所提事證還有其他合理解釋空間,未達到「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程度,因此裁定無保請回。

北檢補強原裁定不利認定的證據後,昨提出抗告,高院昨天晚間7時許收案後,由受命法官鍾雅蘭、審判長許泰誠、陪席法官魏俊明組成的合議庭隨即審閱卷證。

高院合議庭審理後,認依同案被告彭振聲及朱亞虎供述、證人邵琇珮證述,佐以朱亞虎與應曉薇相關對話紀錄、扣案被告隨身物品記載內容,再參酌朱亞虎受雇於沈慶京的目的、沈慶京行賄應曉薇犯罪嫌疑重大、被告(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等客觀情狀,是否如柯主張「相信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對本案情節毫無所悉或未曾懷疑?仍有究明必要。

高院撤銷發回的主因,是認為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並認為原審未就檢察官所提出的全部事證予以綜合評價,遽認檢察官未釋明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不妥適,檢察官抗告有理由。

另外,彭振聲昨天也透過律師提出抗告,但抗告狀未經本人簽名、蓋章或按指印,合議庭已通知補正,將待補正程序合法要件後,另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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