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圖片來源:網路翻攝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被控組建指揮「狗仔集團」跟拍,民進黨立委王義川今(3)日前往台北地檢署控告或告發黃國昌、李麗娟、謝幸恩及跟拍他的4名狗仔共7人,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妨害秘密、社會秩序維護法及違反國家安全法,其中,國安法若成立可處7年以上重刑。
王義川提告後表示,他自己遭到跟拍「整整9天」,現在想起來還「滿恐怖的」。陪同提告的律師陳君瑋表示,公眾人物不代表他私生活須全部在陽光底下檢驗,包含狗仔偷拍王義川違規左轉,且媒體跟拍前提是對象已涉及不法,進行跟拍或跟監,法律上才能成立。但在沒任何明確事證狀況下,全面性地、無差別性地、不分黨派、不分人事,進行政治跟拍,很明顯已觸法。
陳君瑋說,王義川是遭跟拍的直接被害者,因此提出的是「妨害秘密、社會秩序維護法、個資法」告訴,且本案恐有港資介入,在台灣組織跟監執政黨許多政治高層人士,恐觸犯國安法第2條及第7條,最重可處7年以上徒刑,此部分為「告發」,希望北檢能發揮公正嚴謹的態度,讓本案能水落石出,維護台灣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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