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撰稿:謝幸恩
攝影記者:陳思明
美術設計:林佳欣
編導剪接:翁如儀
坐落在台中鬧區的白色豪宅,徜徉在暖和的陽光中,反觀一旁的黑色房子,是無比陰暗,但白色房子與黑色房子間的距離,竟然才不到20公分,連一隻手都穿不過去!離奇的是,白色房子幾乎是緊靠著黑色房子施工,而這間白色房子的所有人,竟然是身兼台中市府都發局都市計畫委員會委員的建築師沈芷蓀!
《毅傳媒》接獲爆料,沈芷蓀為了要興建自己的建築師事務所兼住宅,疑似鑽法定空地的法律漏洞,即便在自家建築基地所留下的空地比例在合法的40%內,卻刻意安排極為有利自身的設計來損害他人權益,空地全在沈宅內,卻與隔壁黑色房子「李宅」距離極為狹窄,兩屋間距不到20公分,令人詫異不已。
更離譜的是,沈芷蓀主打友善空間,但不留一寸空地給鄰里的作法,似乎也打臉了自己的高尚說法。沈宅、李宅雙方調解不歡而散,正在打「鄰地建築使用權」民事訴訟,沈當庭也坦承施工空間過小,因此必須使用李宅屋地及領空,一審判決李宅須容忍施工8月,令李家人忿忿不平,目前上訴到台中高分院。
一走進李宅客廳時,典雅、別緻的裝潢風格,令人感到相當舒適,但室內採光極為不佳,似乎是刻意被人剝奪光線般,家裡是格外地陰暗、潮濕,24小時全天候開著除濕機,若白天沒有開燈,整個家裡是死氣沉沉,而坐在客廳裡的李先生、李太太,似乎正為了什麼事情煩心不已,看上去是憂容滿面。
李太太向《毅傳媒》控訴:「他(沈芷蓀)在法院裡嗆,他留的空地,讓東面陽光可以直接照射到他家,還強調東側是建築物重要的採光來源,但是他把我們的東側完全遮住,我們家從此再也照不到陽光,他對鄰居就是心懷不軌!」
李太太回想起沈宅的離譜施工,仍然是餘悸猶存。她說:「工人未經同意,跳進來我家,還在我家上方搭鷹架,更發生爆漿意外,把我家車庫弄得都是水泥,工人還回嗆『我幫妳修車,但之後要讓我進來施工』,是不是設計性犯罪?」
李先生也說:「打從他(沈芷蓀)蓋房子,我一走出家裡玄關,第一個動作一定是往上看沈宅裡的鐵皮材料有沒有掉下來,去年我走出門,就剛好一根鋼筋飛出來,『碰』的一聲打到我後方牆壁,如果我再走出去一公尺,正中目標。」
李太太帶著滿腹委屈哽咽地說:「如果鋼筋插在我先生頭上,這個意外誰來承擔?沈芷蓀放任的態度,就是覺得我們必須容忍他,還必須承擔他蓋房的風險,我們跟沈素昧平生,之前老公為了抬頭看沈宅,結果滑倒摔斷髖骨,我們只想要一個寧靜的生活空間,卻要受到這種鄰居對待,這個責任誰來負責?」
建築師張紘聞說,若侵略到鄰地施工,一定要取得鄰地同意,且解決自己施工的作業範圍,才可以予以施作;依照《建築法》規定,目前僅規定住宅區北向日照,至於防火退縮距離,若不具防火性能,則須退1.5到3公尺的範圍內。
沈芷蓀助理李鵬代為回應,營造商已就工安意外與李宅和解、賠錢,這有紀錄可查證,起先施工時,也拜託營造商照會鄰居,因施工期間可能會打擾人,也跟李先生說會用到他們的屋地來施作外牆,至於同意與否,就沒有那麼清楚。
李鵬也指出:「當時我們拆掉民國60多年的美軍宿舍來重蓋,每間房屋間距不大,而李宅民國95年重蓋時,他們的牆面就貼上來了,也是直接貼到我們的牆,那他們是不是也一樣?既然李宅都貼上來了,那我就跟他貼,如果我把空地留設在李先生家這一面,通風採光效應不大,這就是建築設計的常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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