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撰稿:謝幸恩
主圖來源:毅傳媒資料室(圖為法務部長蔡清祥)
法務部調查佳和實業集團董事長翁茂鍾與檢調人員交往案,查出11名檢察官與9名調查官有違失,將依情節輕重移請檢審會、高檢署及調查局考績委員會處理。日前才重磅宣告「重新詳查、沒有上限、沒有底線」的法務部指出,預計過完農曆年後,依照時程召開檢審會,決議曾任檢察長的前保護司長羅榮乾,是否移付監院。
司法院今(28)日召開人事審議委員會來討論追回涉案法官的獎章、獎金及移送監院等處分,法務部雖早一步在27日召開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卻未在當日議程中討論司法人員涉入翁茂鍾案的處分,似乎是有點慢半拍。
法務部也說,部內依照既定時程來召開檢審會,而羅榮乾是否移付監察院,最終結果則報請法務部長核定,至於「全面清查」的標準,就是不問次數情節,逐步清查、約談、釐清事實,目前由法務部專案調查小組進行中。
此外,翁茂鍾涉及的怡華公司財務副總吳仙富偽造有價證券自首案、諸慶恩偽造定存單案、怡安公司內線交易案、應華炒股案等4起案件,已由高檢署發交給臺北地檢署、臺中地檢署、臺南地檢署重啟調查。
法務部18日公布的涉案名單,分別為與翁案有關、與翁往來頻繁、買翁公司股票及接受翁餽贈襯衫5次以上,依嚴重與否,而有移交檢察機關調查、司法懲戒、職務監督或行政議處等處分。
其中,曲鴻煜、方萬富兩人分別是與翁茂鍾相關司法案件的承辦檢察官及檢察長,私下與翁不當接觸、買股;另前台北市調處機動組主任秦台生,受北檢發交調查時,與翁有不當接觸、買股、接受飲宴及受贈襯衫。
而法務部前保護司長羅榮乾被認定,他任檢察長時與翁往來頻繁,以行為不當及引發外界不當聯想、損害司法人員信譽且情節非輕為由來移送監院。
另有10人接受翁茂鍾餽贈襯衫5次以上,分別是前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現任臺北地檢署檢察長周章欽、曾任花蓮地檢署檢察長的高檢署檢察官黃和村、臺南高分檢檢察官蘇南桓、屏東地檢署檢察官潘國威、前高檢署檢察官楊榮宗等6名檢察官,將進行職務監督;及前調查局主秘柯尊仁、前調查局局長張濟平、調查局研究委員王北齊及嘉義縣調查站副主任楊師宏等4名調查官,由調查局考績委員會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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