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撰稿:謝幸恩
攝影記者:陳思明、鄭存廷
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前董事長孫道存,因涉掏空太電200億元而入獄3年,去年元旦刑滿出獄後,另因侵占公司基金會公款1.24億元,再被判刑1年6月定讞,台北地檢署通知孫今(13)日10點報到入監,孫道存遲到了1個多小時後才現身,手上拎著裝有個人物品的手提袋,似乎是已經做好蹲苦窯的準備。
身穿白色上衣、頭戴紐約洋基隊球帽的孫道存,看上去相當疲倦,面對大批媒體詢問時,孫一語不發,快閃進去執行科,稍晚會在法警陪同下坐上囚車後送往監獄。
孫道存涉犯侵占公款案是於太電案定讞前所犯,台北地檢署向台北地院聲請定應執行刑,法院裁定4年3月,可扣除孫於太電案執行完畢的3年刑期;另,受刑人重新入監後須滿6個月才能提報假釋,因此孫最快今年11月能提報。
此外,孫道存以年邁患病為由,向檢方聲請暫緩執行,檢方也會在今日准駁,若駁回孫之聲請,則交由監獄評估其病情,依照《監獄行刑法》13條,受刑人經醫師檢查後若符合身心狀況欠缺辨識能力,導致生活無法自理、現罹患疾病因執行而不能保其生命;或是衰老、身心障礙,不能於監獄自理等情況,監獄可拒絕收監,可見孫仍有重返自由的一線希望。
今年71歲的孫道存,可說是集結爭議於一身的人,2006年積欠貨物稅、綜所稅1.2億元,每逢執行就哭窮,直到他帶著嫩妻吳逸萍買名牌的照片曝光後,才因此催生俗稱「孫道存條款」的禁奢令,嘗到管收苦頭後,孫才甘願繳清。
而孫道存涉犯的太電掏空案,也被喻為世紀掏空案,纏訟14年,2017年最高院駁回孫上訴,判刑3年定讞,孫以生病為由向北檢聲請暫緩執行遭駁回,入獄後三度申請假釋,卻全數遭駁回未獲准,把刑期「坐好坐滿」才出來。
未料,孫道存服刑期間,又被檢調查出在2012年挪用公司名下網球基金會、孫法民基金會公款,來支付龐大稅金、罰金、生活費等;孫2020年元旦當天出獄,又因侵占案遭台北地院羈押,收押2周後才以3000萬元交保獲釋。
去年3月,一審依違反公益侵占罪判孫道存1年6月,案經孫上訴,但孫在高院審理期間放棄上訴,全案定讞;孫似乎不放棄一絲絲希望,仍以「年邁患病、生命有限」為由向高院提出抗告遭駁回,孫董的商場人生真是戲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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