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撰稿:潘千詩
圖:圖為李易諴,擷自臉書
前立委助理陳惟仁、林雍達、李易諴被控在台灣發展組織,並洩漏情報給對岸,台北地院今(10)日判陳男有期徒刑10月,另一件判陳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至於林男遭判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李男因在審判中過世,公訴不予受理。
一審期間,陳惟仁承認檢方大部分指控,但爭執違法要件,林雍達認罪,李易諴日前因病過世。
據了解,曾任記者的李易諴,在雲林縣長張麗善第9屆立委期間擔任助理,專門替張處理陳情案件及媒體公關事宜;陳惟仁則曾擔任前立委陳淑慧的助理;林雍達則前後擔任過前立委陳進丁及陳淑慧的助理,後來往返兩岸經商。
調查局獲報,陳、林、李涉於2014年至2018年間,協助中共國安部人員情蒐,多次以敘舊、喝咖啡、請吃飯、給新聞內幕等理由邀約記者,再開出「每月數萬元工作費」等條件,利誘記者定期提供採訪單位會議資料,再轉交對岸「分析」,其中包括國會助理及媒體名單。
調查局國安站監聽4年多,2020年6月發動偵查作為,約談陳、林、李3人及10多名證人到案。
檢方並認定,陳等3人涉為中國發展組織並刺探蒐集公務上應秘密的消息物品,同年8月依《國家安全法》的發展組織既、未遂罪,以及刺探蒐集公務上秘密未遂罪將3人起訴。李易諴已於2020年9月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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