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前女友47刀吻屍下體 台大宅王逃死無期徒刑定讞

by 要聞中心

文字撰稿:蔣永佑
主圖來源:翻攝Peter Chang臉書

逃過一死!目前在監服刑的「台大宅王」張彥文2014年當街狂砍前女友林女47刀致死,行兇後更變態當街親吻屍體下體,手段極其兇殘。最高法院審酌他已與死者家屬和解且有悔意,仍有教化可能,今天維持張男高等法院更二審判決,依殺人罪判決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

由於張彥文(36歲)因對死者林女犯下兩件強制性交罪、汙辱屍體罪、侵入林女住宅、持裸照恐嚇林女及強制罪共6罪已定讞,已先入監服刑。殺害林女部分,高等法院更一審期間,張男以1145萬元與家屬和解,且法官認為他行兇後曾企圖自刎「一心求死」,因此一度輕判他15年徒刑。

張彥文擁有台灣大學土木研究所碩士學歷,在學時因率隊參加「台大我最宅」電玩比賽奪冠,因此自稱「台大宅王」,畢業後任職於知名會計事務所擔任審計員。2013年他於PTT聯誼板認識讀幼教系的林女,不料兩人交往後,林女發現張男是「恐怖情人」,不僅有易怒、善妒,還有暴力傾向。

為挽回兩人感情,張男2014年9月特意安排兩人至日本遊玩,卻意外發現林女手機自拍照背景有男性褲子,引燃熊熊妒火,懷疑她另結新歡,對女方兩度強制性交及拍下裸照,讓女方鐵了心分手。

同年9月21日,理智失控的張男寫下兩封訣別信,隔天清晨持刀至林女住處堵人,見到女方後恐嚇「我想在人生最後一天,跟妳當最後一天男女朋友」遭拒,因此發狂猛砍林女頭、胸部47刀,見林女倒地後當街脫下褲子親吻私處再試圖自刎,卻以刀背抹頸而未果,因此也遭質疑自殺謝罪根本只是演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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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維持張彥文更二審原判,依殺人罪判處他無期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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