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案一審依貪污罪判7年4月大逆轉 二審改依偽造文書罪判6月準備復職

by 敖博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圖片來源:邱臣遠臉書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涉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一審依貪污罪判刑7年4月,高院二審今(16)日改依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台灣高檢署表示,研議提起上訴。竹市代理市長邱臣遠說,市府相關單位準備交接,盼內政部盡速核准高虹安復職。

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宣判二審結果,撤銷原判決關於被告高虹安、立委助理王郁文、黃惠玟及陳奐宇部分,均依共同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罪論罪。

二審判決高虹安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王郁文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黃惠玟4月徒刑,緩刑2年。陳奐宇2月徒刑,緩刑2年。立委助理陳昱愷仍獲無罪。全案可上訴。

內政部今日表示,如經改判無罪時,於其任期屆滿前,得准其先行復職,並在收到申請書後會依法辦理。

新竹市政府透過文字表示,在得知二審判決結果後,市府已依照相關規定,立刻向內政部提出高虹安復職申請。

邱臣遠表示要恭喜高虹安市長,可以順利依法申請復職,歸隊市府團隊,他以代理市長的身分,感謝在這段期間內持續堅守崗位的新竹市政府團隊同仁,已責成相關單位進行交接工作準備,也期盼內政部盡速核准高虹安市長的復職,讓她能盡快回到崗位上,一同持續為新竹市打拼。

⇩⇩⇩按讚訂閱看更多⇩⇩⇩

我有話要說

相關報導

網站使用cookies來改善使用者體驗, 如果您接受則視同接受我們的隱私權政策。 接受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