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圖片來源:蔡正元YT
前總統馬英九等人在國民黨三中案與舊中央黨部交易案,被控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等罪,二審今(31)日獲判無罪,但前立委蔡正元仍判刑3年6個月,犯罪所得原沒收2億8032萬元,改沒收2億3919萬元,剩餘4113萬元改沒收自蔡正元妻子洪菱霙。蔡正元今日表示,因為他不肯咬馬英九,一、二審都被判有罪,就連赴中20多次,也成為他上電子腳鐐的理由,他會堅守崗位到最後一天,絕不會對民進黨有任何屈服、讓步,投降免談。
蔡正元表示,說他侵佔阿波羅公司的錢,但這間公司只有一個股東,就是蔡正元,也就是說阿波羅公司完全是他自己出資的,他自己的錢、沒有別人的錢。他當年接手中影後,才發現虧損7億多元,他想辦法四處籌錢補洞,扛下這7億多元債務,當然是用自己的阿波羅公司來調度支出。
蔡正元說,他在馬英九執政期間,兩度獲不起訴處分,但蔡英文執政以後,當時的檢察總長邢泰釗開始「七弄八弄」,變成他有罪,當時的檢察官一直要他咬馬英九賤賣黨產,他不願意,且是他開價、馬同意,沒有賤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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