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股東好虧1】大同不逼違法中資吐錢了!傳.1.8億和解歸入權訴訟

by 謝 幸恩

文字撰稿:謝幸恩
美術設計:林佳欣、姜峻傑
主圖說明:大同董事長盧明光。林玉偉攝

大同經營權爭奪戰終於在去年底暫告一段落,今年董事長盧明光在8月18日股東會上公布本業轉虧為盈,但從內部卻傳出驚人消息,指稱大同前年向違法炒股中資請求的12.26億元歸入權訴訟,今年5月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前移送調解,目前案件訴訟標的金額降到僅剩下1.8億餘元,雙方不排除和解落幕收場。

2017年間金管會兩度查出中國上海龍峰集團總裁任國龍,藉由子公司龍峰香港、女兒任梓菱的名義,以規避投審會審查,透過外資帳戶來買進大同股票,從2016年到2017年間的持股接近8.8%,金管會也下重手開罰與勒令出場。

而檢調也從中嗅到可疑的味道,查出任國龍與隱身幕後的台商鄭文逸,不但謀議爭奪大同經營權,更聯手把股價從5.4元拉抬到破20元,炒股獲利高達11億元,去年鄭一審依《證券交易法》等罪遭判13年半,已上訴到高院。

上海龍峰集團總裁任國龍遭控與台商鄭文逸共謀炒作大同股價,迄今仍未到案,因此被列入調查局外逃名單。圖:翻攝調查局網站

至於同為炒股共犯的任國龍,雖已被調查局列入外逃名單,仍擋不了他的炒股攻勢。2019年間,任國龍三度透過港資帳戶買進大同股票,已經晉身為持股超過18%的大同大股東,爾後在金管會要求下出清持股,一口氣賺進近百億元。

眼看違法中資賺進百億,大同卻拿不到一毛錢,投保中心率先行動,2019年要求大同行使歸入權訴訟,向中資追討12.26億元炒股交易所得,全案在法院審理中。

市場人士分析,大同在投保中心的要求下對中資提告討錢,當時被視為是公司派對市場派的追殺,也就是前董事長林郭文艷對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的反擊,不過,隨著林郭勢力消退,市場派全面掌控大同後,這起歸入權訴訟也有變數。

昔日的大同派市場共主「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如今入主大同後,掌控持有大筆土地的尚志資產公司。圖:林玉偉攝

內部人士透露,因為歸入權訴訟的請求對象涉及大股東鄭文逸,而鄭在背後扶持掌控公司大權的王光祥等人,等同是把矛頭對準「自家人」,因此曾在去年的董事會上討論,欲考慮用2億元達成和解,然而部分董事不同意,因此作罷。

根據投保中心當時主張的金額,從2017年1月11日至2018年4月24日止,依法計算獲差價12.26億元,不過有4.43億元逾歸入權請求的2年時效,但大同認為公司向法院起訴時間與投保中心來函計算時間不同,爭取全數歸於公司。

大同公司所涉及的六大案。資料來源:《毅傳媒》採訪整理

未料,劇情急轉直下,今年5月疫情爆發前,大同提起的歸入權訴訟已移送調解,雙方訴訟標的金額,從12.26億元降到剩下1.8億餘元。法院內部人士透露,1.8億元應是雙方達成共識的金額,繳交的裁判費約157萬餘元。

「達成和解的話,這筆錢(1.8億餘元)也是回到大同公司,雖與當時投保中心主張的請求金額有顯著差距,但若沒有和解,即便打贏訴訟,中資的資產都在海外,強制執行也扣不到一毛錢,對投資人來說更虧。」該名人士分析。

《證券交易法》歸入權小檔案。資料來源:《毅傳媒》採訪整理

對此,律師黃國昌有不同看法,他認為,歸入權是共議權性質,主張的是公司全體股東權益,理論上即便透過股東會、董事會決議,都不能拋棄剩餘金額的請求權。

黃國昌也提到,公司或董事不積極行使權利,個別股東都有代位行使權,簡而言之,小股東也能行使代位訴訟;過去的大同市場派打著維護股東的權益,入主後成為主政的公司派,如今上演大和解戲碼,儼然是違背過去承諾。

大同是台灣唯一的百年企業,如今走過經營權紛擾後,仍有一票民事、刑事訴訟,坐等新經營團隊解決,未來能否挽回民眾對「大同、大同、國貨好」的品牌認同,就待這棵百年老樹能否長出新芽,期待開花結果的那天到來。

對於訴訟標的從12.26億元降到1.8億元,大同財務長兼發言人張淑梅回應,因為這個部分還在訴訟程序進行中,不方便透露,也不知道有這個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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