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睿緯攝影

貴子坑違建「越拆越大」惹毛柯文哲 護航官員判6年定讞

by 潘 千詩

文字撰稿:潘千詩
圖:
柯文哲 毅傳媒資料室 陳睿緯攝

台北市長柯文哲2015年上任時掃蕩違建,當時位於北投區的溫泉會館「貴子坑鄉村俱樂部」明明是違建,但拆了12次卻「越拆越大」,惹毛柯文哲。士檢查出,會「越拆越大」與時任北市建管處的林韋鳴涉嫌包庇有關,但林韋鳴一審獲判無罪,二審逆轉改判6年,最高法院依據大法庭裁定駁回上訴,林韋鳴判6年定讞。

刑事大法庭認為,《貪污治罪條例》中圖利罪所規範的不法利益,不只限於金錢,而是一切能使圖利對象財產增加經濟價值的所有利益;「新增」違建須即報即拆,但1995年以前的舊違建不用,公務員對「新增」違章建築的查報、拆除並無裁量空間,如果讓原始起造人繼續享有使用利益,即構成圖利。

最高法院承審庭取得統一的法律見解後,將林韋鳴上訴駁回,依公務員對主管之事務圖利罪判刑6年,褫奪公權3年確定。

檢方調查,「俱樂部」負責人陳仲明於2005年間違法取得溫泉許可後,將舊有建築拆除後增建、擴建,占用周遭國有地約805坪,陳沒申請建照,即陸續興建咖啡廳、湯屋和景觀餐廳等,從2005年至2009年間遭民眾檢舉違建13次;建管處到場勘查,卻刻意「查小放大」,僅拆除玻璃、天花板等,導致至少報拆12次的違建卻越拆越大。

翻攝貴子坑鄉村溫泉俱樂部臉書

2015年檢方起訴陳仲明、時任台北市建管處違建查報隊小隊長的林韋鳴等人。

一審依違反水土保持法,將陳仲明判處6月,得易科罰金(已確定),林韋鳴並未取得實際利益,獲判無罪,但二審認為,林韋鳴負責違建查報及取締,竟為圖業者的利益,縱放大型違建物,改依圖利罪重判6年。

案件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為存在法律爭議,違建依法應即查報、拆除,卻故不依法簽報、拆除,導致建物仍保有違建狀態,是否屬貪污治罪條例規定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提案大法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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