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警之死番外1】姦殺逃死再犯 檢逆轉精障擋箭牌

by 呂 品逸

文字撰稿:呂品逸
上圖來源:聯合資料庫
美術設計:林佳欣

警校狀元畢業的鐵路警察李承翰遭刺殺身亡,兇嫌鄭男因醫院鑑定罹患思覺失調症,獲一審判決無罪。死者父親當庭聽到法官宣判時,悲痛吐出八字真言:「兒子比什麼都不如!」身體本欠佳的李父,在喪子後更為鬱鬱寡歡,健康情形江河日下,日前因胃疾加重致吐血身亡,消息震驚全台,也讓人聞之鼻酸。

不過,就在社會各界悼念鐵路警察父子的不幸遭遇,「思覺失調症」是否成為罪犯的擋箭牌,再度受到熱議。手操生死大權的司法官,面對「情理法」兩難的困境,該如何更精確突破人性之惡。

《毅傳媒》記者檢視近年來重大精障殺人案,發現有幾位資深檢察官,他們在正義與法度之間,選擇了上窮碧落下黃泉地追究這一起起精神障礙案的背後真相。他們不眠不休地勾稽、查核相關卷證資料,即便在被告反覆將精障問題無限上綱,仍能在移審法院後,讓法官下裁決加以定罪!一件是發生在1977年的性侵殺人案、另一起則為2003年死囚張胞輝的劫財殺人案。分別細讀這兩起案件的起訴書與公訴抗辯,或許真值得他人借鏡。

鐵路警察李承翰因到列車上處理乘客逃票,遭患有思覺失調症的鄭姓男子刺殺身亡,社會譁然。(翻攝自臉書)

巧合的是,偵破這兩起案件的檢察官,皆因表現卓越,曾於不同時期被調派到專辦大案的特偵組(特別偵查組,隸屬於最高檢察署,2007年創立、2017年遭廢除)。

這兩位檢座成功地說服了專業的精神科醫師和法官,改變其見解,最終還給被害人、家屬遲來的正義及公道。他們究竟如何辦到的,跟著《毅傳媒》記者的採訪,帶您走進時光隧道還原歷史案件 ,深入剖析。

1993年4月間,一股恐懼的氣氛在社會上蔓延,起因是中正國際機場(現更名為 桃園國際機場 )、民航局、以及中華航空、國泰航空、亞細亞航空等公司,先後接到了恐嚇電話,一名男子自稱已在機場或飛機上放置了炸彈,除非民航局交出2000萬元,否則將會引爆,頓時造成機場班機大亂,多架飛機被下令停飛或返航受檢、引起國內外旅客恐慌。

惡嫌落網 訊問時卻裝瘋賣傻

檢警追查恐嚇電話的來源,發現嫌犯是曾犯下姦殺女乘客、性侵女童未遂等惡行、才剛出獄的羅姓收容人,雖然順利將他逮捕歸案,但一場檢警與慣犯的攻防戰才正要展開。

羅姓收容人(中)曾犯下性侵殺人遭判無期徒刑,但他上訴證明自己有精神障礙,最後僅判刑14年。(聯合資料庫)

時任桃園地檢署檢察官的律師薛維平回憶,犯案的羅姓收容人落網後,一開始對於檢警的提問還一五一十地回答,但當問到犯案的細節及敏感問題時,羅男疑似發覺會影響之後的審判,便改變態度,時而沉默、時而裝瘋賣傻,還拿出精神障礙的診斷證明,顯見對於檢警調查的流程十分熟悉。

前科累累 把精障當成擋箭牌

面對如此難纏的嫌犯,薛維平冷靜檢視羅姓 收容人 以往犯下的案件,發現他不僅前科累累,更曾在1977年當計程車司機時,在內湖地區搭載翁姓女子時起爭執,竟強姦後用傘骨磨成的針猛刺要害,再勒死棄屍,羅男原被法官判處無期徒刑,但他以自己有精神障礙為由上訴,最後僅被判14年徒刑確定,引起社會譁然。

羅姓收容人姦殺女乘客只判刑14年,讓他得到啟發,往後無論是犯下性侵女童未遂、或是妨害自由等案件,羅男總把精神障礙當成「擋箭牌」,令檢方對他無可奈何。

不過薛維平並不氣餒,「我一件一件的抽絲剝繭,檢視他(羅姓收容人 )犯罪的狀況。」發現羅男犯案時,懂得選擇撥打公共電話,想以此逃避警方的追查,手法比起一般人更加謹慎,不太像有精神方面疾病的狀況,加上羅男出示的精神診斷證明,是犯案前3天才到醫院就診並取得,懷疑他根本就是利用精神疾病逃避刑責。

時任桃園地檢署檢察官的律師薛維平,面對羅姓收容人不敢大意,不讓對方有機會用精神疾病減刑。(聯合資料庫)

檢方苦思 詳列犯行說服法官

為了不讓 羅姓收容人再度搬出「精障擋箭牌」,薛維平苦思之下,決定除了在起訴書中詳列羅男恐嚇飛安、預謀犯案、以及逃避檢警追查的種種細節,更將他以往每次犯案的手法、事後辯詞、以及把精神疾病當成藉口的行為,全都鉅細靡遺地寫進起訴書內,清楚向法官傳達羅男故技重施的可能。

此舉果然奏效,法官因此對於 羅姓收容人的診斷證明存疑,遂將他送往桃園療養院八里分院做長期觀察,最後鑑定出爐,不僅顯示羅男只有達到「精神耗弱」的標準,更發現他居然在療養院期間,慫恿病友打電話恐嚇亞細亞航空,並告知對方:「萬一被抓到了,只要說有精神病,是幻聽叫你做的,更不會被判刑了」等語,法官因此重判5年徒刑,讓羅男第一次踢到鐵板。

羅姓收容人恐嚇桃園機場、中華航空等單位,最後遭重判5年徒刑。(圖非當時飛機。翻攝自臉書)

惡習難改 頻犯罪恐終老醫院

2005年, 羅姓收容人出獄後找不到工作,因為缺錢花用,便把歪腦筋動到即將登場的年度電影盛事「金馬獎」上,他打電話給主辦單位及基隆市政府,並恐嚇:「要準備500萬元,否則要在金馬獎會場開槍!」讓電影界人心惶惶,所幸檢警不到一個禮拜就破案逮人,把羅男繩之以法。

再次落網的 羅姓收容人,依舊想用「精障擋箭牌」脫罪,沒多久就申請了精神鑑定,但殊不知法官早已識破他的伎倆,仍判處10個月有期徒刑。

之後羅男又多次進出監獄,2007年因為持有兇器性侵女子,被法院依強制性交而凌虐罪、以及私刑拘禁罪,合併判處7年有期徒刑;但羅男在獄中也不安份,更曾毆打監獄管理員,在服滿刑期後,經評估有高度再犯的風險,檢方因此聲請強制治療獲准,羅男因此被送往醫院治療,這些年他反覆提起抗告,請求法院撤銷裁定,全遭法院駁回,現年已70歲的他,正在草屯療養院的「大肚山莊」接受無期限的刑後強制治療,說不定餘生只能在醫院度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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