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撰稿:謝幸恩、李定宇
攝影記者:謝幸恩
兆豐銀行負責放貸的石姓女行員,因業務往來結識擔任房仲的許男,兩人日久生情旋即結婚,但許男在交往期間即利用女性重感情天性,苦求石女以低成交價高報方式,詐貸兆豐銀約3億元。兆豐內控發現石女交易量有異報案,進而追查出兩人竟犯案約3年、詐貸3億,得手26間房屋。石女被捕到案後痛哭表示,前夫找人頭詐貸,她一毛沒拿,「我真是愛不對人!」
在房仲任職的許男(42歲),因業務往來關係結識兆豐銀行新店分行承辦消費金融及房、信貸核貸業務的石姓女行員(38歲),石女一頭飄逸長髮、身材勻稱深得許男喜愛,兩人日久生情陷入熱戀後於2017年結婚,但許男於交往期間竟利用女性重感情天性,要求石女以低成交價高報方式,詐貸兆豐銀約3億元。
檢調調查,兩人透過找人頭買房屋方式,若房屋實際成交價為2千萬元、則虛報成交價為3千萬元,以此虛報方式向銀行詐貸更多房貸獲利。追查發現,兩人於2015至2017年約3年時間,詐貸兆豐銀約3億元,並購入26間房屋,許男順理成章變包租公。
但此舉不僅銀行增加放貸風險、也影響實價登錄真實性。且因許男出手闊綽入不敷出,就算詐得3億當包租公仍繳不出貸款,債務壓力導致佳偶變怨偶後,2019年兩人也旋即離婚。兆豐銀發現還款有異,追查發現石女放貸比例過高,向警方報案後也將兩人逮捕歸案。
石女到案後痛哭表示,前夫許男找人頭詐貸,她自己一毛都沒拿到,雖然放貸有6%獎金,但相較於開名車過爽爽的許男,日子並非好過。她哭訴,她自己是因為愛到卡慘死,在地檢署崩潰痛哭「我真是愛不對人!」北檢依違反銀行法、偽造文書罪等罪嫌,複訊後聲押禁見許男,石女以30萬元交保。北院今日認定許男涉犯重罪且有隱匿住居所的行為,且仍有潛在共犯未到案,有逃亡滅證勾串之虞,裁定許男收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