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首例!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4立委羈押

by 項 程鎮

文字撰稿:項程鎮
上圖來源:資料照片(前排穿襯衫者為蘇震清)

綠委蘇震清,藍委廖國棟、陳超明及蘇震清的國會辦公室主任余學洋等人,涉嫌收受前「太平洋流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太流)董座李恆隆的白手套——「是知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負責人郭克銘賄賂,利用修改《公司法》幫助李恆隆取回SOGO百貨經營權,蘇震清等6人遭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6人不服裁定結果,提出抗告,高等法院今日(8日)晚間駁回抗告,蘇震清等6人收押禁見確定,加上7日下午遭北院裁定收押的親綠無黨籍立委趙正宇,共有4位現任立委慘遭司法收押,創下國會全面改選後、近30年來首例!

高院指出,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余學洋等4人收賄罪嫌重大,各自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第2項「違背職務及不違背職務罪」,屬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高院痛批蘇震清等人所涉罪行,已嚴重危害民主與法治、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

再者,本案共犯、證人,包括經濟部官員、蘇震清等被告的親友、助理、員工,都很難排除蘇震清等被告不當影響而妨害檢方偵辦程序,因此已足以認蘇震清等4人均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考量國家刑事司法權的有效行使,認定蘇震清等人確有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必要。

另外,李恆隆與郭克銘二人同樣涉犯「違背職務及不違背職務罪」,二人罪嫌重大且有犯意聯絡、行為分擔事實,其行為造成經濟部人員極大壓力,李恆隆財力雄厚,具有深厚人脈,郭克銘長期從事遊說國會相關工作,亦具有深厚人脈,都有勾串證人之虞。

高院認為,本案仍屬偵查初期階段,行賄對價等犯罪事實,都有待檢方進一步釐清,另外,本案被告人數眾多,且涉及立委收賄犯罪,具相當隱密性,且蒐證不易,雖然檢方監聽已有相當時日,也搜索扣得相關物證和取得部分供述,但仍有核對釐清必要,此外,現在通訊軟體和通訊技術發達,傳送及刪除通訊內容相當方便,被告極易利用通訊技術達到勾串目的,李恆隆雖曾開刀,仍可透過藥物控制病情,羈押應不致影響健康,因此認定仍有羈押必要。

檢調調查,李恆隆在2016年間多次透過白手套郭克銘向立委行賄,以護航增修《公司法》來施壓經濟部商業司,蘇震清等現任和前任立委也收受賄賂來召開公聽會或修法,目的就是要撤銷SOGO增資且回復增資前的狀況。另,李恆隆陸續透過郭克銘來交付立委約4000萬元賄款,其中以蘇震清2000萬元最多,其次為廖國棟800萬元,接著是徐永明200萬元、陳超明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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