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撰稿:謝幸恩
主圖來源:資料畫面
網宏「館長」陳之漢日前遭兇嫌劉丞浩預謀開槍,全案疑點重重,檢警不排除背後有高人指點。未料,館長因去年辱罵綜藝天王吳宗憲「舔共」、「吃洨」遭到北檢起訴,今(3)日北院判決館長拘役58天,可易科罰金5萬8000元,緩刑2年,且須支付公庫10萬元,館長今年可說是官非纏身,流年不利。
判決指出,2019年8月間,吳宗憲在Youtube頻道中指稱:「網紅、直播主都是沒有素質」。館長隨即也在自己的Youtube頻道上回嗆吳宗憲:「反正他媽的,今天出來混,反正他媽的出來網路上,出來當一個紅人,他媽的都歸你管就對了,我不知道耶,地下藝人總統喔」、「屁中之屁」、「機掰個性,說那種雞掰懶叫話」。
館長在直播中更怒嗆吳宗憲:「你吃洨(台語,泛指精液)也沒有人要看,你知道嘛!」吳宗憲不滿遭辱罵,憤而對館長提起妨害名譽告訴。
法院審理時,館長雖在檢方偵查時、準備程序時均透露和解與道歉意願,但吳宗憲透過告訴代理人來表達拒絕和解意願,並向館長求償100萬元,同時也要求館長在他的Youtube頻道「館長成吉思汗」及臉書粉絲團「飆捍」公開道歉。
法官考量,館長當下所發表言論未「明示」針對吳宗憲,而是評論時下興盛的網路直播風氣,而且館長也同意在該起判決確定後,6個月內提供10萬元公益捐款,及不得於緩刑期間內誹謗吳宗憲;另,館長也在臉書指稱「我決定加碼,我決定9月直接捐出100萬給新北市政府做兒少公益。
法官審酌,館長坦承犯行後「積極修補」雙方關係,站在司法立場上來看,期盼雙方「理性對話」代替「訴訟對決」,並共同為台灣網路直播來注入正能量,期許館長信守臉書捐款承諾,未來在網路發言時得「謹慎言行」,故因此給予館長緩刑。
延伸閱讀:
全身7彈孔躺病床 拭淚問:我做了什麼?【館長槍擊13】
網紅遇襲不只這樁 蔡阿嘎曾遭鐵鎚攻擊【館長槍擊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