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撰稿:謝幸恩
攝影記者:攝影中心
美術設計:姜峻傑
編導剪接:翁如儀
全臺最大的連鎖遊樂場「湯姆熊歡樂世界」,由張和義與「街頭遊戲機教父」李祥聯手創辦,張前年病逝後,由遺孀馮彩玉接任總經理,未料馮被亡夫輕度智障且為低收入戶的表妹「彥如」(化名)指控,她趁著丈夫彌留之際,擅自以丈夫名義來向表妹提告討屋,近乎把彥如逼得走上絕路,粗估身家上億元的馮彩玉,趕跑彥如討屋的背後用意,她竟稱是想賣掉房子作自己的養老金,似乎是有些為富不仁。
一審判決指出,彥如有長期使用事實,但當年彥如母親與張和義母親間,未簽署白紙黑字的借名登記契約,彥如也無法提出當年母親買賣房屋的價金證明,房產現登記在張兒名下,馮提出願意給彥如30萬元搬遷補償費的條件,法官認為雙方約定關係消滅,判決彥如須返還房屋;案經上訴後,目前全案仍在二審進行中。
《毅傳媒》致電馮彩玉的委任律師黃若婷,黃則回應:「當事人所說的與事實不符,訴訟案件進行中,我們不方便多表示意見,但是這案件已經有一審判決,二審目前進行中,基本上,聽起來都與事實不符,都沒有這些事情,不方便在訴訟中對此表示任何意見,在一審判決裡都寫得很清楚,二審目前進行中。」
記者走進彥如家裡,破碎隆起的地板,灰白斑駁的牆壁,放眼望去滿是堆疊的雜物,家裡隱約透出一股霉味,以破爛來形容,也絲毫不為過,但這房子位在有天龍國之稱的臺北市,更因鄰近捷運、學校,每坪約莫要價100萬元。
彥如接受《毅傳媒》採訪時,不時唉聲嘆氣,雙手更緊抓著佛珠,提心吊膽地過日子,深怕哪天睜開眼睛醒來後,房子就沒了;她手指著客廳的觀世音菩薩畫像說:「就算沒了房子,我也會帶在身邊,畢竟是父母親留下來的。」
「但是不知道要去哪裡!」彥如說。「張和義一生病,她(馮彩玉)就開始動腦筋要跟我們討房子,表哥人好好的時候,他沒來要,妳為什麼平白無故來討房子,還跟我說『這間房子趁現在價錢好,要賣5000萬做養老金』,這間房子就是我媽跟大姨都有出錢,不然怎麼會住到現在?如果沒出錢,早就搬走了!」
「張和義是植物人、小腦萎縮症,她(馮彩玉)怎麼能趁表哥生病來趕走我們,又把房子過戶到她名下!我是輕度智能障礙、低收入戶,我要搬去哪?我們有出錢出力,何況當初我媽還幫她撮合姻緣,讓她嫁到豪門,卻沒有感恩,要把人連根拔起,這樣對嗎?」滿腹委屈的彥如,講到一半開始哽咽掉淚。
但彥如最遺憾的是,沒能見到張和義最後一面。「大家住在一起,感情很好,表哥休假、下班都會來,以前我們去湯姆熊玩,他還會拿免費的金幣給我們,他是心腸很好的人,我有去廟裡幫他超渡,但馮彩玉就不一樣了,她只維護自己的利益,人在做天在看,她要有良心,只會欺負我們沒讀書、沒常識!」
《毅傳媒》調查,彥如居住的房子是1968年落成,總面積約莫50坪,彥如說是她父母與張和義的父母各出一半資金,加總約莫135萬元,房屋當初登記在張和義母親名下,且約定由彥如母親一家人使用,彥如一家人在1987年將戶籍遷到該房屋,房屋稅、地價稅、水電費等基本支出,長年來也都是由彥如家人繳納。
離奇的是,張和義2015年4月23日被鑑定為重度身心障礙,但馮彩玉卻在2017年3月9日以張的名義向彥如提告,連法院都認證馮提告的時間點,張是「欠缺意思能力,無訴訟能力人」,張更是遲至隔年1月9日才受監護宣告。因此有法界人士認為,若能查明提告討屋究竟是張的本意,還是有人刻意捏造,或許能讓案件出現轉機。
更扯的是,馮彩玉不只跟彥如討房子,竟還要彥如比照租金來賠償她每月近36000元,全案仍在臺北地院審理中,但彥如與馮的訴訟,宛如小蝦米鬥大鯨魚,兩造財力、社經地位相差懸殊,靜觀法院能否站在正義一方,來捍衛弱勢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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