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掉進撈污機死無全屍 北市水利處長獲緩起訴

by 要聞中心

文字撰稿:蔣永佑
主圖說明:右為北市水利處長陳郭正(圖:北市府)

台北市工務局水利處八仙抽水站一名齊姓技工,去年8月哈格比颱風期間,於抽水場執行清淤工作時不慎落水,慘遭抽水馬達葉片千刀萬剮,死無全屍,站方員竟在4小時後才發現。士林地檢署今天偵結,認為水利處長陳郭正未防止機械對於勞工造成可能的危害而加以停機,才發生不幸,涉嫌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刑法》過失致死罪,但考量陳已與死者家屬和解,因此將他緩起訴。

2020年8月3日因哈格比颱風外圍環流影響,豪雨造成大量樹枝及落葉等垃圾堆積在位於北投區承德路七段的八仙抽水站攔污柵前進水池口,造成抽水站水位上升,北市水利處於是決定緊急啟動抽水站3部抽水機機組及3部撈污機。

當天中午12點22分,齊姓技工因撈污機耙齒撈出大量垃圾,為避免卡住撈污機,而在未停止機器運轉之下,進入撈汙機耙齒移動範圍內清淤,以致遭耙齒撞落攔污柵內,流入抽水井遭抽水機吸入,慘遭抽水馬達葉片多重切割死亡,現場人員直到4小時才發現,只尋回死者軀幹,其餘屍體則下落不明。

緩起訴書指出,身為水利處長的陳郭正,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中,雇主應防止機械、設備或器具等引起之危害,以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中,雇主對於機械之掃除、上油、檢查、修理或調整有導致危害勞工之虞者,應停止相關機械運轉及送料等職安法規,才讓死者遭遇不幸。

但檢察官考量陳郭正沒有前科,犯後態度良好,且已與死者妻子達成和解,賠償其損害,故死者妻子不願提出告訴,因此將他緩起訴一年,並需在緩起訴處分確定6個月內繳交公庫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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