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暴走挖眼 侯友宜呼籲加速整合醫療與法規

by 李 定宇

文字撰稿:李定宇
主圖說明:新北市長侯友宜要求中央加速專責司法精神醫院的設置。新北市府提供

屏東一名超商潘姓女店員上月26日值班時,勸導楊姓男顧客將口罩戴好,沒想到楊男突然暴走,衝進櫃台內對潘女施暴強挖雙眼,造成潘女一眼視網膜剝離、有失明的危險。警方調查施暴的楊男(50歲)是精障患者,新北市長侯友宜今(5)日表示,具攻擊性的精神疾病患者流連於街坊巷弄,絕不屬於民眾應承擔的風險。

侯友宜今日中午於臉書貼文表示,精神病患犯罪需要給予適當強制管束及治療,只有完整監護並穩住病情,才是對患者自身及一般民眾最佳的保障。而政府應承擔的責任,就是讓他們在具有高度戒護、專業醫療的專責醫院裏接受治療,絕非以「法無明文」一詞,推卸保障民眾的責任。

侯友宜指出,他不斷呼籲中央要盡速設置專責的司法精神醫院,讓司法及戒護體系進駐精神醫療處所,讓保全工作與專業醫療完整結合,監護處分的目的才能被實踐,才是長治久安之計。可惜這議題一談再談,卻始終沒有被具體落實,甚至具攻擊性的精神病患者接受法院請求醫院鑑定時,也造成一般醫院精神科醫師的恐慌。從警30年,侯友宜深知精神疾病罪犯處遇在實務運作上的力不從心。

依目前台灣法規及處理機制,精神疾病罪犯一旦宣告執行監護處分,將會轉由一般公立醫院或精神療養院收治,此舉不僅造成醫療人員沉重的心理壓力,病患也無從得到最佳治療。且依刑法第87條,精神疾病罪犯最長監護期限為5年,5年一到,如果病患尚未完全康復就回歸社區,又怎能不引發地方人心惶惶。這終歸是無盡的惡性循環。

侯友宜說,這次屏東傷人案不幸發生,引發全國人民憤慨,不禁讓他想起近年如小燈泡案、鐵路警察李承翰犧牲案等類似悲劇陸續發生,著實憂心不已。他要再一次沉重地呼籲,請中央各部會強化彼此合作力道,加速專責司法精神醫院的設置,並務實地修正相關法規中落伍的規範,以國家高度整合精神醫療資源、安全戒護管制以及社會安全系統,這項任務已經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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