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合一大選】侯友宜、盧秀燕、黃偉哲、陳其邁為什麼今天開始請假?「明天」是關鍵日期

by 林 涵青

整理撰文:林涵青
圖片提供:台中市政府

九合一選舉即將在11月26日投票,戰場最激烈的直轄市長選舉中,爭取連任的現任市長們包括新北市侯友宜、台中市盧秀燕、台南市長黃偉哲、高雄市陳其邁,不約而同選了今天(11/10)開始請假,以全心投入選舉;甚至參選台北市長的蔣萬安也選擇在今天辭去立法委員職務。為什麼是今天呢?

2022年九合一選舉於8月29日開始登記、10月21日抽籤,候選人競選拉票早在4、5個月前就敲鑼打鼓展開。但你知道嗎?其實根據選罷法規定,縣市長選舉的「法定競選活動期間」只有15天,今年選舉日為11月26日,算起來11月11日、也就是明天才是競選活動合法展開的起跑時間。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三章第六節「選舉及罷免活動」,第40條規定「選舉競選及罷免活動期間」是「以投票日前一日向前推算」,直轄市長為15日,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縣(市)長、鄉(鎮、市)長、原住民區長為10日,而鄉(鎮、市)民代表、原住民區民代表、村(里)長則為5日。

此外,選罷法也規定,選舉人名冊,應於投票日十五日前公告;而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規定,公務人員登記為公職候選人者,自候選人名單公告日起到投票日止,應依規定請事假或休假。

因此想要爭取連任的現任市長,不約而同選在今天請假,以符合法規。像是新北市的年度重要活動新北歡樂耶誕城將於11月11日開城,但市長侯友宜卻已在11月10日請假,到時侯友宜只能以市民身分關心參與,將會由副市長陳純敬主持活動。

而在法定競選活動期間,選罷法第56條明文,「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競選活動期間之每日上午7時前或下午10時後,以及投票日,從事公開競選或助選活動。違者可處新臺幣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另外,報紙、雜誌刊登競選廣告,應在廣告中載明刊登者之姓名。違反規定者,處報紙、雜誌事業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或該廣告費2倍之罰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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