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撰稿:蔣永佑
司法院今天針對與佳和集團董事長翁茂鍾不當往來或收禮的7名卸任法官,召開人事審議委員會、司法及獎章審查委員會,會後祭出重手,將包括最高行政法院院長林奇福在內的6名法官,移送監察院彈劾,並撤銷林奇福與高等法院前庭長林金村兩人的一等司法獎章,及追繳其獎金。
今天的人審會自下午兩點半開始,歷經超過七個小時的當事人意見陳述及審議, 做出以上決議。司法院表示,最高行政法院前院長林奇福、最高法院前法官兼庭長顏南全、台南地院前法官蘇義洲三人,都是曾審理翁茂鍾或其經營公司訴訟案件法官,與翁茂鍾有不當往來,違失行為情節重大。
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前法官曾平杉、陳義仲及高等法院前庭長林金村三人,雖非翁茂鍾及其經營公司所涉訴訟案件的承審法官,但與翁茂鍾不當往來次數眾多,違失行為情節亦屬重大。因此上述六人均有應受懲戒之必要,人審會決議依《法官法》移送監察院審查。
唯一逃過移送監院的,是最高法院前庭長吳雄銘,人審會認為,依現有卷證,吳雖承審巴黎銀行偽造定存單案,但當事人諸慶恩已死亡依法不予受理,又無證據證明吳有參加翁茂鍾餐敘與當事人不當接觸,且是否有收受襯衫仍有疑慮,因此認為難以構成應付懲戒事由,故不予移送監察院審查,也不撤銷其一等司法獎章。
至於高等法院前庭長尤豐彥、最高法院優遇法官兼庭長謝家鶴及司法院優遇大法官蔡清遊三人撤銷一等司法獎章案,將待其他涉及違失行為法官全面調查後連同一併審議,因此先行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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