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瑜

爆料韓國瑜進少觀所 檢方認證不起訴

by 謝 幸恩

文字撰稿:謝幸恩
主圖來源:毅傳媒資料室

前年總統大選前,台聯黨主席劉一德爆料總統候選人韓國瑜曾進入臺南少觀所,韓陣營憤而提告憤而提告妨害名譽及意圖使人不當選,臺北地檢署認為,少觀所資料已在結案後撤銷,而劉有合理查證,因此今(4)日處分不起訴。

2019年總統大選期間,劉一德開記者會爆料,韓國瑜少年時代曾因案進到臺南少年觀護所接受感化教育,並要競選總統的韓國瑜,必須對大眾具體交代當時犯罪行為、時間為何,當時韓陣營不滿遭抹黑,憤而委請律師葉慶元遞狀提告。

劉一德偵訊時稱,當時接到選民投訴相關消息,當時有人與韓國瑜是同時間進到少觀所,也找過柯姓立委來向少觀所調閱資料,但少觀所依法不能提供,也翻閱《你還不知道的韓國瑜》、《跟著月亮走》等書,韓在書上就曾寫到「年輕時做過很多錯誤的事」,才因此向韓國瑜提出質疑。

檢方也傳喚劉的消息來源林男說明,林男也稱,曾經聽朋友說過1975年時在少觀所,就有見過鼻樑上有痣的「韓副」,而且那位「韓副」就是要選總統的韓國瑜本人,但也不曉得那位朋友該如何聯繫。

而檢方也從由韓國瑜口述、黃光芹撰寫的《跟著月亮走》也發現,韓國瑜高中時打架、抽菸,向情侶收「戀愛稅」,因此研判劉一德認為韓因違法行為遭收容,而少觀所依法須在案件終結後銷毀少年資料,即便有留存,也依法不得對外提供,認定劉盡查證義務,基於確信才對外做發言,不能說有誹謗惡意,因此以罪嫌不足來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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