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撰稿:謝東明
新北市1名單親媽疑因工作不順遂、身心憂鬱下,今年2月狠心勒斃兩名子女,日前一審被判決死刑。消息傳出,引發社會議論。有律師、藝人或婦女團體等,紛紛發文砲轟法官冷血。但判決書出爐,又有熟識吳女的友人po文為無辜稚子討公道,除了有藝人態度大轉重新發文解釋,部分痛批法官的臉書po文,甚至最早發文的辯護律師廖蕙芳也悄悄移除了文章,讓這場爭議忽然不再一面倒,風向大轉彎充滿了戲劇味。
檢警調查,2020年2月13日,新北市1名吳姓單親媽媽,與同住的兄嫂爭吵後,就帶著2名年僅7歲與6歲的子女離家,投宿五股區一家汽車旅館,不料,吳女竟起意以枕頭悶殺兩子女,因子女抵抗失敗。兩天後吳女再度購買了童軍繩、安眠藥,先將藥摻入果凍內迷昏子女,再以童軍繩勒斃兩人,行兇過程長達5分鐘。
吳女確認子女死亡後,以行動電話LINE傳送「我走了,我去陪孩子們了,不然他們黃泉路上會很孤單」等內容給前夫,然後以酒吞服4顆安眠藥及其他抗憂鬱、焦慮藥物陷入昏睡。等前夫趕至救援,只看見兩名氣絕身亡的幼子,吳女送醫救治後無礙。
今年11月25日新北地院一審判決吳姓單親媽死刑。辯護律師廖蕙芳隨即發表強硬聲明,指責「法官冷血,莫此為甚」。也強調,「我翻遍全卷,沒有被告日後有再犯可能的證據,法官輕率臆測,完全不重視被告人命,實令人慨嘆。既然是這樣,法官,我們二審見。」
廖蕙芳在聲明中羅列六大理由,除指控法官量刑時竟然隻字未提吳姓單親媽,離婚後獨力撫養兩名小孩,不僅憂鬱症纏身,工作不順,經濟壓力大等狀況,明顯違反刑法第57條及59條規定。也強調,法官認定被告「行徑冷血,泯滅人性,且被告所為僅在宣洩其心中對生活狀況之不滿情緒,在在均顯示被告行為極惡劣,泯滅人性……」完全偏頗。
藝人隋棠隔天也在臉書PO文,痛批法官「今天有一個死刑判決。當看到這個判決,我只覺雙頰發燙,彷彿看到法官用行動搧了所有為生活、為孩子拼命的母親一大耳光…」。而且認為,法官判她死刑,只不過是「實現社會期待」而已。但「我想告訴所有在位者,我們凡人真正希望您們能夠「實現社會期待」的從重量刑是「酒駕」!是「兒少性侵」!…」
文中還反問,「法院用一句:「吳女僅因一時不順遂,就斷然片面決定終結孩子們的生命,剝奪他們的生存權,因此應該重罰。」給了這個母親死刑。僅因一時不順遂?請問是多麼的高高在上的姿態才能說出這句話?在位者的眼睛真的有好好注視過人間嗎?」
Po文一出,引發網友熱議,紛紛在臉書留言。有人表示「這種判決彷彿是在告訴我們,殺別人家的小孩罪比較輕、比較正常,所以不管什麼原因都可以教化。」也有人說,判決盲點真的無法服眾。也有人附和,「真正罪大惡極的人只要道歉,都有教化可能,而被生活壓榨的母親對子女痛下殺手,只因為不辯駁就無教化可能、無悔意?這是什麼神邏輯??這就是我們高高在上的法官大人,完全不知人間疾苦」等等。
但等判決書內容出爐,再加上吳女友人在臉書po文,講述對吳女如何陷入經濟困難、對待小孩的另一角度觀察後,事情發展和社會輿論似乎悄悄有了不一樣。
藝人隋棠昨(27)日下午再度po文臉書,態度即大轉彎,她表示,以「另一個角度來看這件事。如昨天剛看到法院新聞稿所說,我完全不認同這位母親犯的錯誤,更不是不能判死,而是對判決書的用詞和切入角度有自己的感受,更希望大眾可以探究一個悲劇事件背後可省思的地方。
隋棠強調,吳姓單親媽並不無辜,但不代表她前面人生裡發生的事情沒有探討價值,每個人都是不斷隨著時間經歷在變化,她是怎麼走到這一步的?」…最後引用其他人的說法,「另外也很喜歡一位朋友理智平實的訊息:「我願意相信大家都是善意,法官也是。沒有一個法官會願意去駁斥一個媽媽的母愛。」「司法不該只是附和在輿論之下」。
而當初發文的律師廖蕙芳,目前也將聲援文章刪除,個人臉書頁面,僅剩網友轉貼的新聞連結,讓這場網路風向來了個大轉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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