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三級戰》反對國產疫苗只做第2期試驗 疾管署倫理審查會委員表痛心!

by 蕭 介雲

文字撰稿:編輯部
圖:擷自總統府資料畫面,蔡英文視導高端疫苗

國產疫苗尚未完成第2期實驗解盲,衛福部疾管署即已「超前」採購引發極大爭議。疾管署人體研究倫理審查會委員劉宏恩質疑,把「臨床試驗毋需第3期完全做完」講成「臨床試驗毋需進行到第3期」,就叫做話術。

政大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副教授,身兼台北榮總人體試驗委員會委員等職務的劉宏恩稱,什麼是誠實?明明並非比照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等國際標準來審查國產疫苗緊急許可,那就明白承認自己的標準比較寬鬆,不可以說自己的標準跟他們同樣嚴格。

「政府如今為了國產疫苗問題陷入各方口水爭議和泥淖,我內心覺得非常痛心。」劉宏恩反對政府放寬疫苗只需做第2期實驗的政策。

尤其食藥署於去年10月公告國產疫苗EUA的標準只需要做臨床試驗第2期,且受試者人數3千人以上即可,他當時就覺得非常擔憂,認為這樣子的政策未來一定會引發爭議,並且投書提醒。

「始終沒有看到政府對此有清楚的公開說理,卻眼睜睜看著爭議越演越烈。」劉宏恩強調,許多民眾對於國產疫苗和政府相關政策的信任越來越動搖。如今,政策溝通與修正調整的時機早已錯過,一切只能被口水淹沒。

劉宏恩並列出多項資料反駁中央的說法稱,FDA公告的COVID-19疫苗緊急授權許可(EUA)的申請標準,第4頁明白要求:申請廠商必須提供臨床試驗第3期得出的清楚明確的有效性與安全性數據,才有可能獲得許可。

而輝瑞疫苗是在去年12月獲得美國緊急授權許可,依據該公司的說明清楚表示:「FDA是依據該公司臨床試驗第3期、受試者人數達4萬4千人以上的數據,才同意其申請。」

AZ疫苗是在今年1月獲得歐盟藥物管理局(EMA)緊急使用許可,基於該公司臨床試驗第3期、受試者人數近2萬4千人的數據,才同意其申請。

至於嬌生疫苗是在今年2月獲得美國EUA,FDA的許可信函中明確說明:是基於該公司臨床試驗第3期、受試者人數約3萬人的數據,才同意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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