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撰稿:黃彥宏
主圖說明:勞動部長許銘春。陳睿緯攝影
紓困4.0的許多補貼、貸款等,都採納「108年度的所得報稅資料」作為申請條件,引發眾多民怨,政府也被盯個滿頭包。日前也有立委反應,109年受疫情影響最深,該政策將會犧牲部分人權益,因此建議「延長申請時間」,讓去年真正受影響的人,能採用今年的報稅資料。對此,行政院跨部會在10日討論後,「 認為應該可行」, 讓政策出現轉圜曙光。
行政院表示,由於「已有7成民眾報稅」,因此延後紓困的申請時間、使用「109年所得稅申報資料」的方向是可行的。換言之,去年109年的所得報稅,在今年6月30日之前需申報完成,而紓困4.0的補貼、貸款申請時間擬延長,不過這個建議還要與財政部討論才能拍板定案。
目前像是自營勞工的補貼、勞工10萬紓困貸款等,都是要求以「108年度所得資料」作為條件,許多民眾在網路痛罵是「排富條款」,真正受疫情影響生計的人反而無法請領。國民黨立委萬美玲在10日立法院臨時會質詢時,也提出此問題,勞動部長許銘春則回應,「覺得可行,會內部討論」。
勞動部官員表示,財政部的財政資訊中心,在1月已有2020年的「扣繳憑單」資料,初步可掌握民眾的所得,因此未來將研擬108、109年度,只要選擇「其中之一」年所得符合標準者,就可申請勞工紓困貸款。而自營勞工的補貼,也不排除適用,目前還在比對資料,未來不排除擴大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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