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後】被拔官訴願失敗找名律師救火 《街口》胡亦嘉委屈:想與黃天牧和好

by 黃 彥宏

文字撰稿:黃彥宏
主圖說明:街口小霸王胡亦嘉。翻攝胡的臉書

有「街口小霸王」之稱的胡亦嘉目前僅剩街口金科董事長的頭銜,至於另外兩家,原本也由他擔任董事與董事長的街口投信、街口電支,先後因金管會認定有疏失遭拔職,胡亦嘉也不滿向行政院提起4大訴願,本周一(9日)卻全數遭駁回。對此,胡亦嘉告訴《毅傳媒》,提訴願屬於既定流程,對結果心中其實已有底,後續會跟律師討論是否提行政訴訟,但他也強調,與金管會近日互動有改善,態度明顯轉趨軟化。

據《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子法「專營電子支付機構負責人資格條件」第三條第11項規定,支付機構負責人若違反,包括投信顧法等相關金融法規,且經主管機關命令撤換或解任,5年內不能擔任負責人,負責人包括董事長、總經理、董事等。

由於胡亦嘉的街口投信董事是遭「解職」,而街口電支董事長原僅是被「停職」1年。胡語帶委屈向《毅傳媒》說明,電支方面,公司確實有一些問題被罰他可以理解,且1年的停職時間也過半年了;但投信方面,被解職是非常嚴重的處分,依法規連帶影響到電支也不能續任董座,要等到2025年10月起,才能回鍋支付業任負責人。

胡亦嘉的街口投信、街口電支董事、董座職務接連被拔。圖:翻攝胡亦嘉臉書

此外,胡亦嘉也表示,投信董事遭解職,打亂了街口集團的海外布局、國際合作案,原本想在海外成立子公司等業務,但國外銀行、官方單位在做「KYC」(認識你的客戶)時,看到有這個遭解任的紀錄、而且是永久留存的,會做何感想?當然會變得很難去推動。

不過,胡亦嘉也強調,「走訴願是法律上的既定過程,對於結果其實心裡早已有底,訴願很少有成功推翻的。」而之後是否走上行政訴訟,與主管機關金管會互告?胡對此回應,目前尚未確定,但跟萬國的律師有固定在配合、也會找幾個熟悉行政訴訟的律師討論,目前4大訴願就是分為4個案子處理。

前金管會主委、現任國安會秘書長顧立雄,之前曾是萬國律師事務所的主持律師,雖他已退股從政,但在法界仍具有相當影響力,此外,萬國律師應與金管會官員關係不錯。胡亦嘉找上萬國配合並不意外。

但胡亦嘉告訴《毅傳媒》,最近與金管會的關係已大為改善,他並強調街口在最初創辦、營運時,與金管會一直都有良好互動,只是之後因為投信被解職的事情而鬧翻,但目前有跟主要的業務相關局處,銀行局、證期局等「重新建立」互信基礎,雙方都願意釋出善意。

胡亦嘉過往與金管會關係甚差,甚至公開批罵主委黃天牧。圖:毅傳媒資料室

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今(11)日受訪時則回應,胡亦嘉提出訴願是他的權益,不過行政院已做出駁回訴願的決議,因此尊重行政院最後的決定。

胡亦嘉一改過往強硬、痛批金管會的風格,他曾對《毅傳媒》指出,「金管會有如共產黨的權力」、「黃天牧架空行政院」等驚人之語,如今再追問與金管會主委黃天牧的關係是否改善?他則說,雖無直接跟黃天牧溝通,也體諒主委很忙碌、很多裁罰應不是由他過手處理,但有「間接」透過第三人表達友好態度。

回顧去年9月,街口投信爆出缺失,金管會開罰新台幣300萬元,命令街口投信解除胡亦嘉董事職務;今年2月,街口電支資金貸與母公司街口金科作業有缺失,金管會再處以180萬元罰鍰,對胡亦嘉失職也祭出停止董事職務1年處分。如今訴願遭駁回,意味著行政院決定維持原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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