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撰稿:黃彥宏
主圖來源:央行直播
中央銀行今(21)日召開臨時記者會,由新任的央行外匯局長蔡烱民主持處女秀,宣布6家外商銀行在台分子行,違規受理在台糧商新台幣遠期外匯交易(DF),總共有8家國際糧商涉入,以過去金檢經驗來看,是情節重大的案子。
央行表示,經專案金檢發現,有6間外銀在台分行或子行,自2019年7月起大量受理在台8家糧商新台幣遠期外匯交易,到2020年7月累積承作金額高達110億美元,這些糧商公司以「商仲貿易」為名,實質進行炒匯,影響外匯穩定。
據透露,涉入的8家糧商之中,包含4大國際糧商,ADM(Archer Daniels Midland)、邦吉(Bunge)、嘉吉(Cargill)、路易達孚(Louis Dreyfus)等,但並未講述更多細節,也未說明為哪6家外商銀行涉入。
央行表示,糧商宣稱是要在台灣擴大業務,但讓銀行承做在台遠期外匯交易,卻沒有遵守「遠匯時序原則」、「沒有實際換匯需求」、「沒有提供交易文件」、「沒有涉及到台灣貨品」等,刻意製造了新台幣曝險。
央行補充,自專案金檢後,相關糧商公司即不再承作新交易,僅剩2家糧商尚未與受理銀行協議,提前結清新台幣遠期外匯未交割部位;另外,由於有2家銀行在金檢之前,內部已發現糧商業務、財報有異常,主動停止承作交易,故央行僅提糾正,並在去年11月結案;至於,其他4家銀行,央行將於近期懲處,最重可撤銷外匯業務執照。
央行表示,在台糧商公司轉單商仲貿易,僅扮演貿易記帳單位,相關交易未涉及在臺子公司實質交易,以新臺幣為功能性貨幣,進貨以新臺幣計價,銷貨則以美元計價,並皆以美元收付,刻意創造新臺幣暴險。
央行也說,承作銀行因執行認識客戶(KYC)作業及查證客戶文件的實需性、關聯性及合理性均未確實,違反新臺幣遠期外匯「實需原則」。也就是說,廠商必須有收付外匯的事實,且有實質新臺幣匯率避險需求,並提供相關交易文件佐證,才能承作新台幣遠期外匯交易。